第99章
“非推倒重來,不足以再造鹽政!”
“自即日起——”
“廢除開中!罷黜綱法!廢棄鹽引舊制。” 皇帝的每一個字都帶著金鐵交鳴般的決斷力。
“設立‘大明皇家鹽業總局’,戶部轄下所有鹽場、煎所、轉運之權,盡數收歸國營!”
“鹽稅!立產立清,凡食鹽生產販運,當場核驗徵繳國庫。凡製售私鹽者,以竊盜國稅論處,斬立決!”
畢自嚴與徐光啟心頭劇震,皇帝口中的“總局”,絕非簡單增設衙門,這是一場對延續兩百餘年鹽政格局的顛覆性革命。其核心是要將帝國鹽利,徹底從盤根錯節的鹽商集團及走私網路手中,奪回朝廷掌控。
“在京師設大明皇家鹽業總局衙門:直接對朕負責,由戶部、內閣、內廷三方監督,掌全國鹽場勘定、產銷管制、稅則定策、緝私剿匪。
第一任總局局長就由戶部右侍郎袁世振負責,鹽業收入六成歸國庫,三成歸內帑,剩下一成,設為鹽務專項恩養及振興之資。
視各場、所灶戶恢復,鹽吏勤廉,緝私得力,鹽路暢通等情,分發薪俸、花紅或用於修繕鹽場房舍。總辦袁世振有權量情酌處,歲終報備即可。
至於為什麼要選袁世振這個人,看看此人履歷就知曉了。
袁世振,字抑之,號滄孺,是湖廣蘄州人,萬曆四十四年,他呈上長達兩萬字的《鹽政十議》奏疏,細述鹽政紊亂之淵藪,條陳綱法改革的規劃。
萬曆四十五年任兩淮鹽法道按察使後,在淮南、揚州一帶推行綱法,取代原來的開中法。
將各商所領鹽引分成十綱,編成綱冊,每年以一綱行積引,另外九綱用新引,從此官不收鹽,收買遠銷權都歸於商,並得世襲,使得鹽政管理更加有序,也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當時鹽政的危機。
袁世振經營兩淮鹽政四年,計助邊餉及納交太倉的款銀達四百餘萬兩,不僅深受兩淮鹽商的愛戴,更被神宗降敕嘉獎。
為了更好地管理鹽政,袁世振還組織募兵與鹽場中灶丁連營結防,每營三十人,營間相距二、三里,專門捕捉私鹽販運者,有效打擊了私鹽現象。
誠然,其“綱法”非萬世良方,反而鑄就了鹽商階層尾大不掉的權力根基。然,當此鹽政糜爛如斯、國課枯竭如焚之時——唯此等剛毅敢為、知弊善破、且能從群狼環伺中為朝廷摳出真金白銀的強能之臣,方可擔起革故鼎新的重任!
將鹽務總局交予袁世振總理——這正是朱由校期待的破局之力,他需要這股力量以雷霆之勢掃清積弊,徹底重塑鹽業格局。
兩百年後的,後代的史學家看著《大明帝國聖天子實錄》中記載:天啟元年,英睿的天啟皇帝朱由校,洞悉鹽政之弊於帝國復興宏圖如鯁在喉,力排廷議陳腐之見,決行雷霆鼎革。聖諭昭頒:撤廢舊弊重重的轉運司,組建大明皇家鹽業總局!
天啟三年後鹽稅激增五倍,常年突破千萬兩白銀之巨,支撐著無敵艦隊(永固鐵甲艦隊)的無盡遠征、滋養著塞外大漠至南洋群島帝國堡壘的鋼鐵壁壘、澆鑄著從帕米爾到太平洋新大陸的殖民地基石,更輸血帝國科學院等擎天機構。
此源源“白鹽金流”,實為維繫大明無休止疆土開拓與全球治理的絕對命脈!自天啟肇基至霸業綿延,鹽務總局始終是帝國財政最堅實鋒銳之支柱,其高效統御模式與殖民開拓導向,深刻重塑了後世全球治理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