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在山西這塊地面上,盤踞著幾條真正意義上的“地頭蛇”,其中根基最深、權勢最盛的,莫過於蒲州的張家與王家。
嘉靖、隆慶年間,王崇古官至宣大總督,位高權重,一手主導了與蒙古俺答部的“隆慶和議”。
這看似是化干戈為玉帛的國策,實則為其家族乃至整個晉商集團,撬開了“合法”乃至“半官方”的對蒙貿易大門。王家也藉此積累了驚人的政治資本和潑天財富,其影響力在邊鎮根深蒂固。
而張家的上一任家主張四維,更是於萬曆年間位極人臣,官拜內閣首輔!張家與王家世代聯姻,強強聯合,形成牢不可破的“官商一體”格局。
張家坐鎮蒲州,壟斷河東鹽利,掌控晉南綢緞貿易。他們充分利用張四維遺留的龐大政治遺產,將影響力滲透至邊鎮各個關節。
河東鹽、晉南棉布等本應嚴控的戰略物資,被他們堂而皇之地走私至蒙古俺答部,甚至再經由蒙古之手,源源不斷地輸送給遼東的後金。其糧倉規模之大,冠絕晉南,其走私通道之“順暢”,據說連沿途巡檢的官兵都需對其駝隊“禮讓三分”,不敢深查!
還有那“範、王、靳、喬、梁、田、黃、翟......名號或有出入,然範、王、靳、梁等幾家,也是在張家、王家這兩面“金招牌”的廕庇和引領下,迅速膨脹。他們彼此聯姻、合夥、互通有無,形成了一個盤根錯節、富可敵國的利益共同體。
他眼中寒光爆射,一字一句,擲地有聲,揭露著令人窒息的真相:
“僅張家、王家、范家、靳家這四家,家資總和便遠超兩千萬兩白銀;這還不算其遍佈天下的田莊、店鋪、貨棧、礦山!八大家合力,其掌握的銀錢物資,足以抵得上我大明數年之賦稅!”
“太原、大同、汾州,糧倉林立,動輒存糧數十萬石,蒲州張家的鹽倉,官鹽私鹽堆積如山,足以攪動數省鹽價。這些,便是他們走私資敵、囤積居奇、操控市場的本錢!”
“旗下駝行馬隊,駱駝騾馬數以千計。一次走私,便能調動數千峰駱駝、數千輛大車,形成連綿數里的長龍,將國之膏腴,悄無聲息地盜運出關。”
“每年用以賄賂朝堂高官、封疆大吏、邊鎮將弁、稅關小吏乃至臬司衙役的‘冰敬’、‘炭敬’、‘節敬’、‘買路錢’,總數高達數百萬兩;
山西總兵官張應昌、副總兵王國樑對下屬走私“知情不報”,甚至默許親兵參與護送,以“補貼軍餉”為名,實為分肥。殺虎口參將陳洪範,此獠更是晉商走狗,其守口兵丁,明為盤查,實為放哨接應!
凡有晉商駝隊,只需繳納“買路錢”,便可暢行無阻。其營中,竟有晉商“供奉”的賬房常駐。司稅官更是膽大包天,對走私貨物“免稅放行”。
而太原、忻州、代州等府州縣的知縣、知州們,享受著晉商透過“鄉紳”、“商號”名義送上的豐厚“冰敬”、“炭敬”。對境內糧倉異常出庫、大批布匹鐵器去向不明,視若無睹;
更有甚者,如介休知縣,竟為晉商開具“賑災糧”、“軍需品”的假公文,助其矇混過關。一些驛站驛丞則提供快馬、驛卒,甚至利用官方驛道,為走私駝隊提供“加急”轉運服務,躲避沿途盤查。
而三司之一的山西按察使司,對涉及晉商走私的民間舉報或低階官吏彈劾,一律被“壓案不辦”,或輕描淡寫以“商賈糾紛”搪塞,甚至反誣舉報者“誣告良善”。
而支撐這龐大走私網路的,是晉陝大地無數百姓的血淚。晉商勾結地方豪強、胥吏,以“低價強買”、“通債逼田”、“詭寄飛灑”(將賦稅轉嫁小戶)等種種手段,瘋狂兼併土地;失去土地的農民淪為佃戶,承受著“四六分成”甚至“倒二八”的殘酷盤剝!
稍有反抗,輕則鞭笞,重則誣為“盜匪”送官。山西、陝西境內,流民日增,小股“杆子”嘯聚山林者比比皆是,可以說晉商糧倉中堆積如山的糧食,每一粒都浸透著失地農民的汗與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