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的陳明哲派人通知了方天雷。
他站在基地停機坪上,看著方家的私人飛機緩緩降落,方天雷的身影出現在舷梯頂端時,那個曾經叱吒商場的男人,此刻步履沉重得像具行屍走肉。
陳明哲沒有上前,只是遠遠的站著,指尖無意識摩挲著口袋裡的那半個戒指——高溫熔燬的邊緣,還殘留著一點焦黑的皮膚組織。
“臨珊為什麼會夢遊?”他問出這句話時,呼嘯的風裹挾著航空燃油的氣味灌進喉嚨。
方天雷的西裝下襬在風中獵獵作響,沉默良久才開口道:“九歲那年,她和她母親被綁匪關在集裝箱裡八天。”
陳明哲聞言,指節突然泛白,金屬片邊緣刺進掌心卻渾然不覺。
“她母親割腕讓她喝血活了下來......最後死在了那個箱子裡……醫生說那是創傷應激症,只是以夢遊的形式表現出來了。”
話音未落,男人的呼吸停滯了。
他突然想起防爆屋裡方臨珊蜷縮的姿勢,像極了胎兒在母體中的模樣。
原來她不是在躲避炸彈,而是在那個金屬棺材裡重新變成了九歲的小女孩兒。
以至於,方天雷轉頭走的時候,他都沒再追問方臨珊要葬在哪裡,因為他已經沒資格再多問一句了。
再後來,他失明瞭。
醫生說是爆炸震傷了視神經,陳明哲卻覺得這更像某種懲罰——懲罰他眼睜睜看著她死去。
這不,黑暗反而成了庇護所,至少不用看見餐桌上永遠空缺的座位,不用看見衣櫃裡那件她常穿的絲質襯衫,不用看見浴室鏡面上她用口紅畫的笑臉正在慢慢褪色。
可記憶比視覺更殘忍。
半夜驚醒時他總會下意識摸向身側,冰涼的床單上似乎還留著她的體溫。
吃飯時脫口而出的“別挑食”懸在半空,再沒人會把胡蘿蔔偷偷夾進他碗裡;沒有人在願意為他煮一碗醒酒湯。
洗澡時,他仍習慣性避開左側,那裡曾經擺著她最愛的沐浴露,泡沫順著她長髮滑落在他背上的溫度,如今都成了凌遲的刀。
唯一能讓他保持清醒的是復仇的執念。
漫長的黑暗裡,他把那半個戒指攥在手心裡,捧著那個已經掉了色的冰淇淋杯。故意讓自己的心口一揪一揪的疼,因為這種痛楚,能讓他確信自己還活著。
就這樣,三個星期後,視力恢復的那天,陳明哲在鏡子裡看見一個陌生的男人。
凹陷的眼窩裡嵌著兩顆灰敗的眼珠,像被雨水泡爛的槍械零件。
他把狀態調整好,穿上方臨珊幫他洗的外套。
窗外的暴雨拍打著玻璃,陳明哲將他的槍別進後腰。
據調查,那個團伙有八個人,所以他帶了九顆子彈。
半個小時後,雨夜的廢棄工廠裡,男人的身影如同鬼魅般出現在正門口。
他沒有穿防彈衣,也沒有戴耳機,甚至沒有穿戰術服,只是簡簡單單的一把槍。
而工廠內的八個人顯然沒料到會有人單槍匹馬闖進來。為首的刀疤臉剛抬起頭,陳明哲的槍就已經響了。
”!砰“
。晰清外格裡房廠的曠空在響悶的頭骨穿彈子。蓋膝右的漢壯旁臉疤刀中命準,槍一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