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宗澤的復仇經過精心策劃。首先,他沒有殺同為修士的崔相銘,所以這不是修士之間的糾紛。
然後,他在審理中堅持援引意外律。
按照張宗澤的說法,他在大年夜的晚上回到老宅,聽到崔成浩一家拿他的母親出言挑釁,他因此失去理智,衝過去“失手”殺死了崔成浩全家。
地方修聯無法認可這是意外,畢竟張宗澤不但殺了人,還拿人頭拿到母親墓前祭奠。
但張宗澤當庭反駁,憑什麼崔相銘二十年前殺他母親是意外,他殺崔相銘全家就不是意外了?
至於拿人頭祭奠一事,頂多判個侮辱屍體罪唄。
此時的張宗澤,不是二十年前那個無依無靠的少年,他是精英戰修班班長,血稅軍中校,他的話分量極重。
地方修聯頂不住壓力,申請最高修士庭提審,所以這宗血案最終由陳慶雲修士進行判決。
陳慶雲在審理過程中,同樣承受來自各方的巨大壓力。
北嶽修大校友會站出來支援張宗澤,他們給出的理由是張宗澤和崔相銘同為修士,憑什麼在同一個案件當中認定意外律成立而另一個否定,是瞧不起北嶽畢業的修士嗎?
時任血稅軍大統領魏嘯霜也親自為張宗澤說情,他比較委婉,只是告知陳慶雲,張宗澤作戰勇猛為華族立下汗馬功勞,希望陳慶雲不要讓戰修們流血又流淚。
而且當時的社會輿論也開始偏向張宗澤,平民的情感很淳樸,如果張宗澤仗勢殺人當然罪無可恕。但他畢竟是為母報仇,多麼感人啊!一定是當年崔成浩一家太過分了,他們死有餘辜!
聽到這裡,陸遠好奇問道:“那陳老當年是如何判決的?”
來響血案他隱約聽過,但不甚詳實,可能事後修聯在輿論上進行了冷處理。
“死刑。”陳慶雲回答,一如他當年的堅定,“此例絕不可開,否則後患無窮。”
陸遠點點頭,聽出了陳慶雲的話外之音。
這根本不是一個“為母報仇”的故事,而是一個如何取得“殺人許可”的故事。如果張宗澤不死,所有人都會知道,只要成為戰修,就能為所欲為的屠殺平民。
甚至根本不用自己成為戰修,努力找一找,總有是戰修的親戚吧。
只要有矛盾,就請戰修親戚宰了對方全家,反正是意外失手,根本不用付出代價。
更進一步推論,修士之間有矛盾,我不殺你,我殺你全家可以吧?
那樣整個神州社會就完了。
陳慶雲在關鍵時刻頂住壓力,堅守住了法律的底線,因此他在司法界擁有崇高的聲望。
“但是,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念及此,陳慶雲長嘆一聲,“張宗澤援引意外律,我卻判他死刑,這違背了法律的精神。”
“我們需要一部真正的成文法典理清修士和平民之間的權力責任,將罪刑法定,而不是靠某個人的職業操守。”
“畢竟,今天我判他死刑,明天換一個人,又有可能判他無罪。”
陸遠笑道:“當然,這正是我們接下來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