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知文當時負責和家屬談話,陳知文讓家屬準備好做手術的錢,並且表示這錢可能會有點多。
陳知文以為的花錢有點多不過是幾十萬塊錢,他估計可能要在病人的心臟置入一個支架。
但是人家以為的花錢不和陳知文一個量級,家屬當時就表示,現在就能籌集兩百萬的流動資產,到明天早上能夠籌集到一個億,問陳知文這錢夠不夠。
這件事情讓陳知文震撼了好久。
現在他又遇到了這樣的土豪。
不過這是一件好事,病人家屬有錢,自己之後的方案就能更加豐富。
陳知文看完病人的資料之後,對於病人的情況有了一個比較清晰的認識。
這臺手術要越早做越好,因為孩子的血管瘤還在以一種穩定的速度在不斷長大,估計在一段時間之後就會因為壓力太大而破裂。
不過這段時間應該在半年到一年,陳知文認為這個孩子還是有足夠的時間的。
在深入瞭解孩子的情況之後,陳知文打算寫一本關於如何治療腦腫瘤的教科書,不僅是給約翰孩子的解決方案,同時也可以給自己的學生一些指導。
他將自己的打算用電報傳送給約翰,以為約翰會同意陳知文的安排。
但是約翰是不同意的,畢竟陳知文的方案設計得再好也需要醫生的執行。
而且常年奮戰在金融領域的約翰明白,任何的計劃實際上都是放屁,人體和市場一樣都是在不斷變動的,陳知文的方案對他來說絕對不是最好的選擇。
於是約翰放了個大招。
“一萬美元!只要您能夠來到美國,為我的孩子做手術,我將會支付一萬美元的報酬。”
陳知文看到這個價錢的時候以為是自己眼花了。
1936年的一萬美元是什麼概念?
是三十輛福特小汽車,是一個普通美國工人十年的工資。
這一年中美兩國簽訂了《白銀協定》,規定100法幣可以兌換30美元。
也就是說約翰給出的報酬是三萬三千塊錢。
這個錢陳知文應該不是一年能夠賺到的。
所以他當即改變態度,決定親自前往美國去給約翰的孩子治病。
約翰也確實能夠付得起這個錢,因為他就是一家金融公司的老闆,年收入能夠達到十萬美元,所以他雖然很是肉疼,但還是拿出這筆錢來。
不過在離開之前,陳知文需要將自己這邊的事情給安排好,同時他還打算在這邊提前做幾臺手術練練手。
血管瘤這種疾病在當時的上海也是比較常見的,患有血管瘤的病人經常會出現頭疼,他們想要去找個醫生治療,但是整個上海都沒有正規的醫生願意去做這個手術。
腦中血管瘤切除手術在後世是一個比較簡單的手術,特別是在介入手術發展之後,只需要往血管裡下一個導管就能解決血管瘤的問題。
但是現在沒有那樣的條件,陳知文要去做的只能是開顱手術。
陳知文的原則是堅定的,那就是隨時可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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