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邊,
慕清已經坐車出發去鎮上。
到達鎮上後,她肚子餓了,就找國營飯店吃了一頓飯。
紅燒肉和白米飯,味道很好,吃的很香,滿滿的煙火氣息。
趁著吃完消食的功夫,她寫了一封舉報信,匿名送去縣委信箱。
還寫了一份草稿,送去了附近報社,至於稿子人們能入眼發表就隨緣了。
不過她寫的比較炸裂,狗血又上頭,保不準就有人欣賞呢。
都是有關渣爹和後孃的醜事,雖然不能把他們弄死或者判刑,但只要引起重視,典型份子是會被關注。
解決完所有事情,她從鎮上買了去隔壁省城的火車票,正好搭了一趟晚班車。
這一次,慕清沒有前世的忐忑害怕擔憂,也沒有白眼狼弟弟妹妹,一個人輕鬆自在。
就是唯一有點發愁的點是,去隔壁省城找到那男人,怎麼改變他這輩子的命運。
總不能她說什麼,對方都會信吧?
罷了,先去了再說,這事得從長計議。
……
這邊,慕清的離開根本沒有任何人知道。
慕父聽從旁親長輩的建議,先帶著金玉去領證,主要還是怕不合法被當典型抓。
起碼成了一家,再大的事也是家務事,不至於坐牢去。
這可把給金玉委屈壞了,眼看著就能明媒正娶,光明正大進慕家,偏偏鬧到這個地步,孩子罵她,親爹親孃不認她,街坊鄰居對她指指點點。
眼下更是連個像樣的婚禮和聘禮都沒有,快把她氣死了。
慕父還是很稀罕新媳婦的,承諾會給她補上彩禮錢,也接納他的兩個孩子才把人哄住。
然而和前世不同,金玉兩個孩子直接跑回爺爺奶奶家了。
他們都十七八歲了,正是要臉面的時候,母親偷人讓他們顏面掃地,才不會跟著去被人笑話。
金家直接放棄這個女兒了,大門緊鎖,門都不讓進,而且直接找村大隊開了斷親宣告,可以說是徹底決裂了。
金玉沒有去處,就跟著慕壯回了慕家。
慕俊和慕鈴傻眼了,他們根本不知道兩人的事情,只知道父親平白無故帶回來新老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