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入獄服刑,一日作案十八次》第369章 高牆內的清道夫(2)

作者:汽水伴東風·6個月前

而且,五萬太少了。

至少十萬,才值得他冒風險。

郭懷山放下茶杯,坐回寬大的辦公椅。

他調整了一下姿勢,視線落在桌角那份“特殊關照名單”上。

名單是手寫的,沒有標題,紙面有些泛黃。

上面列著七個名字,每個名字後面跟著簡短的備註:

“張建軍,二監區,故意傷害,刑期八年。需安排輕鬆工種(圖書管理員)。每月家屬探視次數可酌情增加。”

“李國富,西監區,盜竊,刑期十二年。需確保每週一次單獨放風時間,便於接收外部訊息。”

“王國慶,一監區,過失致人死亡,刑期六年。需製造‘意外傷病’,建議安排高危崗位,操作不慎導致骨折為宜。”

“趙大海,三監區……”

郭懷山的目光在“王國慶”這個名字上停留了幾秒。

王國慶西十五歲,入獄前是建築工人,因為工地腳手架坍塌,砸死兩個工友,判了六年。

事故調查報告裡,腳手架的材料不合格是主要原因,但供貨商和開發商打通了關係,最終把責任推給了“現場管理不善”的王國慶。

王國慶不服,一首在申訴,還揚言出獄後要“把那些黑心老闆都捅死”。

這話傳到開發商耳朵裡。

開發商是尹家下面一個分支的關聯企業,負責人託人找到郭懷山,遞過來一個厚厚的信封。

“郭副,王國慶這個人,在監獄裡也不老實,整天嚷嚷著要報復社會。”對方笑容和藹,“這種危險分子,萬一在監獄裡出點‘意外’,對社會、對他自己,都是一種解脫。”

郭懷山開啟信封看了看。

二十萬。

現金。

監獄是個封閉的小社會,在這裡,副監獄長的權力可以很大——尤其是分管獄政的副監獄長。

犯人的工種安排、放風時間、伙食標準、就醫流程,甚至……生死。

只要操作得當,一切都可以是“合規”的。

郭懷山收下了信封。

三天後,王國慶被調到了監獄的維修隊,負責高處作業——粉刷外牆、檢修屋頂。

維修隊的隊長是老趙,郭懷山的心腹。

調令下來的當天晚上,郭懷山把老趙叫到辦公室,遞給他一包煙。

煙是特供的,市面上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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