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當了三年聖孫,稱帝六十載》第411章 初步的規劃(2)

作者:光頭李三·2025-10-01

張丁徵在書房中,又是待到了下午,直到熬不住之後,才趴在桌子上睡了會……張四維到了晚上回來,從規劃書函第一頁開始過起,頻繁的提出自己的建議……

一直到深夜,才算全部過完……

而到了第二日,也是在朱翊鈞召見張四維,張丁徵的第三日。

張丁徵的這份規劃書,送到了朱翊鈞的案前。

這次送來的只有張四維一人。

朱翊鈞也不急著開啟,而是看著站在下面的張四維:“張愛卿,可曾看過。”

張四維聽完之後,趕忙說道:“陛下,臣看了。”

朱翊鈞笑了笑:“有可用之處沒有。”

“臣不知海上之事,還是要陛下詳看之後,在做結論。”張四維低聲應道。

聽完張四維的話後,朱翊鈞才打開了冊子,細細檢視起來。

冊子很厚。

寫了很多東西。

朱翊鈞也看了許久。

張丁徵總結的很是到位,也給了些許的見解,雖說寫的很多,但在朱翊鈞看來有價值的就六條。

第一條,就是人力之察,大明朝開展海貿之外,人力短缺,這是有目共睹的,而張丁徵也知道這一點,這一點是困擾陛下的,他竟直接給瞭解決方案,“觀海外之行,如葡萄牙船隊,見有幽黑之人操持粗役,其狀甚眾。此或可資我用,然其非我族類,可置於海外,為我勞作,弗使入我大明之境。或購於葡夷,或後圖他法,皆為海貿添力之舉。”

就是將船上的苦活,交給這些黝黑鬼來做。

開海至今,死亡率最高的群體,就是來自於在船上幹體力活的人,為了解決朝廷人力短缺,可直接買黝黑鬼,或者,直接找到這些黝黑鬼的老家,也抓一批……

這一條,朱翊鈞也想了許久,張四維提了出來,這多少有些出乎他的意料,再怎麼說,也是出自書香門第,心也能這麼黑。

第二條,就是洋勢之御。“葡夷與西夷,其於西洋海上,權勢頗盛,船堅炮利,臣之船隊數逢,險象環生。若非軍備,幾為所乘。宜遣水師勁旅,巡弋西洋,鎮撫海域,保我商路無虞,使彼不敢妄動。”

大明的海船在航道上是需要保護的,要不然,碰到西洋船隻,只怕他們心生歹念,朝廷的水師要在航道上有所存在,這樣能夠威懾西洋諸國。

第三條,據地之建。“西夷、葡夷於西洋諸島,皆設據點,以控海疆。我大明欲興海貿,通航道,亦當效之。擇要地而據,屯軍駐守,方可根基穩固,往來暢達。”

簡單明瞭,搶地盤,自己建,哪有搶的來的快。

第四條,稅政之理。“今之船貿,稅制紊亂,賬目紛雜,朝廷徵榷,如乞於路,權柄未彰,利入無恆。宜整飭稅則,嚴管船商賬目,使財賦歸公,商貿有序。”

朝廷收稅,就跟跪著要飯一樣,不應該如此,官府應該更嚴格,要站著把飯吃了,把錢收了,還不能少……

而第五條,算作是第一條的延申,中轉之置,“尋海外曠土,地僻人稀,距大明未遠,闢為中轉要地,船隊泊此,易換勞役,補給修整。既利貿易週轉,亦得人力之便,且防異俗擾我邦本。”

意思就是,不管大明朝的船隊從哪裡出發,海上的勞工不屬於船隊,而是有著自己身份的,他們的職責就是將船弄到這個中轉地,而後,大明的子民坐船週轉回來,換上一批買來的黝黑鬼,繼續遠航……這樣會減少大明勞工的死亡率。

其六,利祿之分。“海貿之業,歲取利二至三成,餘者盡歸朝廷。所營諸事,必遵國法,合宮闈之規。於海上交涉諸夷,亦秉聖意,宣我朝威德,護國家之利……”

這個算作是張丁徵的承諾,他只取兩成的收益,而後全歸宮裡面所有,在承諾之後,他也要了作為官商的的許可權,就是在必要的時候,能有跟海外諸國的交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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