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資料是內部流通的,這次錦衣衛在虎門發現,也都是機緣巧合。
發現的時候,是在天子大婚之前的一個月,而後,張國之便親自去了一趟虎門,確定之後,將其帶回了京師,隨他來的,還有種植地瓜的主人,陳益。
而這個陳益,也是一個商人,不過,他的生意是跟著安南做得,在一次當地酋長接待他們時擺出一道官菜,這道菜香甜軟滑,除了非常可口外,還能充飢,這便是紅薯。
陳益此後便特別留心番薯的生長習性和栽培方法,當年就將這個紅薯帶回了老家,當時,陳益冒著殺身的危險,收買酋卒,將薯種藏匿於銅鼓中……
這個時候,朱翊鈞非常開心,拿著紅薯,不斷把玩,有了它,再加上朝廷的新稅制,大明朝的人口增長,才能有保證啊。
片刻之後,朱翊鈞意識到了自己的失態,而後不動聲色地將紅薯放下,而後看向張四維,繼續說道:“過些時日,朕還要見見你這個兒子,當面談談。”
張四維微微欠身:“犬子若能得陛下召見,是他的福分,臣先代他謝過陛下……”說到這裡,張四維略有停頓,而後接著說道:“陛下,您剛剛手中這東西究竟是何物?臣從未見過。”
朱翊鈞重新端起紅薯,眼神中透著期許:“朕聽海外商人所言,這東西名為紅薯。其畝產可達千斤,且能充飢,味道亦佳,可作輔食雜糧。若真如此,我大明百姓日後何愁飽腹之憂?”
聽著朱翊鈞的話後,張四維面露驚色,驚呼道:“畝產千斤?”
張四維語氣中,明擺著不相信,而朱翊鈞也不給他辯解,只是看向張國之:“辛苦了,發現這個的錦衣衛,升三級,賜銀百兩,不,去廣東的那十幾名錦衣衛各個賜銀百兩……”
張國之趕忙躬身:“謝陛下,陛下,臣此番前去,除了帶回來一大車紅薯之外,還將種植他的人,也請了回來。”
朱翊鈞聽到之後,來了興趣,他看向張國之,靜待下文。
“此人,名叫陳益,是個商人,在萬曆三年的時候,從安南帶回此種……也就是在去年,萬曆五年的時候,他才將自己家的田地種滿了這個紅薯……”
聽到這話,朱翊鈞稍稍愣神,他明明記得這個紅薯進入大明的時間,應該是在萬曆八年,第一次是陳益帶回的,只侷限於虎門等地,而第二次大規模進入是福建長樂商人陳振龍,他經常往來福建呂宋。也就是第二次帶入大明之後,才開始在福建大規模的種植……
當時盤踞在呂宋的西班牙人,“珍其種,不與中國人”,在海關嚴格盤查,不允許紅薯外流。
為了偷運紅薯回國,陳振龍屢敗屢戰,吃夠了苦頭。他嘗試過把紅薯藏在箱子下面、將紅薯藤條編入藤籃等多種辦法,企圖“矇混過關”,每一次,都被“明察秋毫”的海關人員查出來,不但沒收“贓物”,而且對陳振龍進行大額罰款。
琢磨良久,陳振龍決定把紅薯的藤條絞進粗大的帆船纜繩裡,然後塗上黃泥巴,吊在船舷下,這才勉強躲過海關層層盤查,把紅薯帶回福建老家,並趕緊試種。
回國四個月後,第一批引種的紅薯終於成熟,“小者如臂,大者如拳,味同梨棗”,讓陳振龍振奮不已。
是在萬曆二十五年之後,才開始在福建大規模種植。
怎麼虎門提前了那麼久,難道是自己當皇帝之後發生的蝴蝶效應……
“好,朕等會要見這個陳益,也要賞賜……”朱翊鈞心情大好。
張四維聽著皇帝陛下又要召見旁人,就想著告退,卻被朱翊鈞否了,非要留他在這裡嚐嚐。
過了好一會兒,陳矩才將蒸好的紅薯端到了乾清宮中。
金黃的色澤散發著誘人的香氣。
朱翊鈞先是拿起一塊,掰下一小塊放入口中,細細品味,點頭稱讚:“果然香甜軟糯,若與其他糧食搭配,定能相得益彰。”
說罷,又令馮安給張四維也送上一塊,讓他嚐嚐這新奇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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