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接手南洋府後,一場關乎海外疆土治理的制度設計在此展開。
實際上,在葉夢熊前來上任之前,制度都已經擬定的差不多了。
朝廷以“因地制宜,恩威並施”為原則,迅速構建起一套融合中原官制與地方特色的政治軍事體系。
南洋府下設八縣四州,每處州縣的核心權力中樞均由大明秀才擔綱。
知州、知縣為一州一縣之首,總攬行政、司法、賦稅等要務,皆由吏部選派的大明秀才擔任,確保總督府以及中央政令暢通。
縣衙核心屬官,縣丞,佐理知縣政務,分管糧馬、戶籍等具體事務,亦為大明秀才出身……
主簿,掌管文書、簿籍,協助縣丞處理庶務,同樣由科舉出身的文人擔任……
典史,負責監察獄囚、治安緝捕。
教諭,主管推行漢話教學,儒學教化。
當然,也設定土人官吏,在保留部分傳統治理架構的基礎上,朝廷對塔順國下轄的區域進行了特殊安排,原本官員中威望較高、願歸順大明的首領,可被任命為巡檢、驛丞等職,負責本族內部的事務協調與驛站管理,但需接受州縣主官的節制。
這些官吏的任免需州縣衙們上奏總督府核准,其治所內亦會派駐一名大明秀才擔任“監吏”,既傳達政令,也監督其施政是否符合大明律例。
軍事力量部署,這也是重中之重。
朝廷調五千六百餘名名精銳士卒駐守南洋府,按“上中下”三營編制,分別駐紮於府城及戰略要地。
士兵皆來自大明內地,裝備精良,訓練有素,是維護區域穩定的核心力量。
除此之外,爪窪設立福建水師駐屯地,派駐六千餘名水師官兵。
他們不僅負責沿海防務,還承擔著海上貿易護航、抵禦倭寇及海盜的職責,使南洋府的海陸防禦連為一體。
除了這些正規軍之外,還有本土的塔順國協從軍。
選拔一萬多名塔順國青壯年組成協從軍,成員多為南宋移民後裔,以漢人為主。
這支軍隊按大明軍制編練,裝備由朝廷供給,戰時聽從大明正規軍將領調遣,平時協助維護地方治安,既是對本地力量的整合,也減輕了大明駐軍的防務壓力。
因為在對付荷蘭人的時候,馬六甲區域的漢人海盜們立下了功勞,這次總督府設定,允許他們建造一城居住,但,他們也需給南洋府提供一千多人的壯丁安置在中部地區。
與內地不同,每個縣衙,州衙都設定一千餘人的武裝衙役,擁有常規衙役所不具備的殺傷性武器,如腰刀、弓箭甚至少量火器……
他們的人員構成多從從塔順國中選拔,他們熟悉本地風土人情,便於在官衙處理與土人的衝突時發揮作用……
這支武裝衙役,也可以稱之為防暴武裝隊,直接受知縣指揮,不納入正規軍序列,主要用於應對土人騷亂、鎮壓小規模叛亂,是維護區域穩定的“快速反應力量”……
“以漢治漢”
“以土製土”
這是南洋府的最新政治架構,軍政架構。
中原官制與地方實際相互結合。
大明秀才主導的文官體系確保了治理的正統性與規範性,而土人官吏的設定則安撫了地方勢力,軍事力量的多層部署與防暴隊的存在,更形成了從戰略威懾到基層管控的完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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