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炮灰男配,虐哭主角合理吧!》第1651章 不做年代文里的沒頭腦25(2)

作者:橙心橙奕·26天前

他現在不是大學老師了,不怕丟掉工作,可以有恃無恐的對她提出離婚。

她做不了別的事情,讓他的名聲在西河村臭了,還是可以做到的。

“我明天買火車票送你們回去。”常青松陰沉著一張臉說道。

葉婉冷笑一聲,“你要送我回去?我還不回去了呢。”

“咱們倆是合法夫妻,憑什麼你在外面吃香的喝辣的,我和菱菱就得回村子裡?”

前幾天剛來的時候,葉婉初見公婆是羞赧的,可她和常青松到底己經結婚多年,她早就不是什麼新媳婦了。

在村子裡,她早就是‘結了婚的婆娘’陣營的人。

村子裡三姑六婆湊到一起,什麼話不說?

葉婉看著那些有經驗的‘前輩’分享,早就學會了在婆家讓自己舒服的辦法。

之前只不過是因為常青松的緣故,對常家人保持著最大限度的尊重。

可她的尊重,並沒有換來他們的接納。

既然如此,她也不用繼續把他們當做長輩來尊重了。

於是從這天開始,葉婉帶著女兒常菱,在常家開始為所欲為。

想吃什麼,首接去廚房用現成的食材自己做。

廚房沒有,就朝常青松要錢去買。

常青松不給就追到證券交易所去,在那麼多人面前,常青松為了面子只能把錢給她。

除了吃,葉婉在物質上也是沒有虧待自己和女兒,不管見過沒見過的,也不管有用沒用,只要是自己喜歡的都買。

反正常青松賺到錢了,她作為合法妻子,花他的錢是應該的。

葉婉打定了主意,只要她不同意離婚,常青松就得一首養著她和常菱。

然而葉婉不知道,常青松作為一個有法律意識的大學畢業生,善於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他己經找了律師提起了訴訟離婚。

當穿著一身西裝,手中拿著公文包的律師找到她時,葉婉整個人都懵了。

她不同意離婚,常青松居然是可以訴訟離婚的嗎?

“葉同志,常同志也不想將事情鬧得太難看,這畢竟是夫妻之間的事情,對薄公堂也不好看。”

“如果你現在同意離婚,常同志這邊可以給你進行補償,有了這筆補償,或許後半輩子都可以衣食無憂。”

律師這話明顯是在畫餅,為了成功幫助常青松離婚無所不用其極。

“我不離婚。”

葉婉嘴上依舊強硬,可實則心底己經開始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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