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24章 有系統還要忍着,那系統不是白來了嘛!(1)

作者:左柚姜楠·11個月前

鐵路運輸法院的大廳裡還有其他人,大家本來都在安靜的立案,結果就聽到了周雲的聲音。

沒辦法,為了能表現自己的態度,周雲的聲音很大。

他前世今生做過太多的案子了,也和太多的法院打過交道。

有那些如沐春風一樣的法院,同樣也有那些各種刁難的法院。

律師確實是處於弱勢的,但不能什麼時候都軟,有的時候你越軟,對方越不把你當回事。

只不過平時不可能有律師真的這麼剛,因為犯不著。

拖著就拖著唄,不給立那就和當事人再溝通,一個律師可能同時在做好幾個案子,咋可能因為一個案子就去和法院較真呢。

也只有周雲這種為了能拿到更多獎勵的律師才會這麼做。

周圍的人都在往這邊看,大概也都在驚訝於這個年輕律師居然會這麼吼。

有人低聲道:“終究還是年輕人啊,這樣硬剛根本不行……”

就這麼說吧,但凡起訴過的基本上都知道一個梗,每一個法院都有自己的訴訟法……

也就是說,你去立案的時候,每一個法院都有自己的內部“規定”,這種規定可能從來不會寫在紙上,甚至從來沒人承認,但就是有!

律師有辦法嘛,沒辦法。

裡面的工作人員都有點驚呆了,或者說她在這裡工作了多年,還從來沒遇到過這樣的律師呢!

眼看著大廳裡的其他人和一些同事都看了過來,工作人員頓時臉色發黑。

“你吼什麼?啊我問你吼什麼?有事就說事,你有什麼吼的啊?”

周雲聲音恢復了正常:“同志,我沒有吼,我只是告訴你相關規定,不是說只要過了起訴期限就一定不予受理。”

起訴期限是六個月,但是《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是,不動產類案件二十年之後,普通案件五年之後。

只有這個情況下法院才可以直接不予受理的。

強拆是什麼,是不動產類案件,不管怎麼說,法院都不可能不受理。

裡面的工作人員黑著臉道:“規定規定,六個月的起訴期限,你這都兩年了,那就是必輸的,受理有什麼用啊?”

周雲正色道:“受理是否有用那是我的事情,對方是否以起訴期限為由提異議也不確定,反倒是你就能直接決定不予受理?”

“好啊,不受理也行,你給我開不予受理決定書,我保證絕對不會再來糾纏!”

對吧,凡事要講道理的,不受理是法院的權力,但你不受理得給我相應的決定書,不然空口白牙一句話就打發,真當你法我笑呢。

工作人員直接道:“我不開,你……”

話還沒說完,周雲直接掏出手機開始拍:“來來來,對著鏡頭你再說一遍,不予受理,然後也不開決定書對吧?”

“來說啊,你倒是說啊!”

後面那句話,周雲直接吼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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