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119章 刑事和解?(1)

作者:左柚姜楠·11個月前

案子很麻煩,但周雲是享受這種麻煩的。

刑事辯護被稱為法律王冠上最明亮的一顆明珠,是最能體現專業水平、最富有挑戰性的,因為它關係生死。

而對於周雲來說,其實做刑事辯護是一種享受,是一種放鬆。

案件在偵查階段,律師能做的工作並不多,當事人會見其實更多的是讓對方有信心。

雖然網上有很多律師普法,說什麼被審訊之後,一定要把自己的筆錄好好看看,有對不上的一定不要簽字。

這話有沒有錯,沒錯,因為訊問筆錄,也就是俗稱的口供,在我們國家的刑事證據體系裡特別重要,尤其是初次訊問!

經常被審訊的朋友都知道,人剛剛進去的時候是最慌張的,基本上可以說問什麼說什麼,甚至都沒問呢,就直接說了。

但是這裡有個問題,那就是在被抓之後,有幾個人能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質,可以和審訊民警溝通這些呢。

周雲一邊想著這些問題,一邊打車回到了律所。

進了辦公室沒多久,老莊便過來了:“怎麼樣?你覺得有沒有希望?”

周雲聞言搖搖頭道:“我現在不好說,目前手裡掌握的資訊太少了。”

如果沒批捕,那偵查階段肯定要做工作,因為刑事拘留的時間又被稱為刑案的黃金時間,就是要爭取不捕。

但批捕了,那在偵查階段就沒什麼好說的,安心等審查起訴吧。

老莊點點頭,周雲都這麼說了,那就只能等著了。

時間一天一天過去,春天來了,又到了動物們交配的季節。

這不是瞎說,因為振天律所最近接了好幾個強姦案,現在的大環境不好,所以老莊都有點撓頭。

不過有個好訊息是,章雲帆的案子已經到了檢察院。

知道訊息後,周雲很快便開始準備閱卷。

現在很多地方都已經開始實行網上閱卷了,就是律師沒必要去檢察院,直接在網上完成身份核驗後就能閱卷。

也算是另一個進步吧。

律師的閱卷也是經歷了好幾個階段,最開始的時候哪有什麼電子手段,去了檢察院開始慢慢影印,有的還得自己抄,能弄好久。

這種太沒效率了,後面智慧手機出來,相對好辦了一點,可以拍照。

那些卷宗多的案子,光是拍照都能拍半天,所以那會律師去閱卷,手機必須要有電量保證。

再之後就開始了所謂的電子閱卷,但不是很多人想象的那樣,而是刻光碟。

律師拿著空白光碟過去,然後檢察院那邊有燒錄機,直接把相應的電子卷宗給刻進光碟內。

遇到案子比較大的,可能一次性得十幾張光碟,都需要律師自己準備。

別問為什麼不拿著u盤過去複製,你什麼時候見過公檢法系統的內網允許你插u盤的……

就這光碟燒錄還別嫌棄,如果感興趣的可以搜一下,有的地方法院一直到21年才佈置了光碟燒錄機,還專門報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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