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151章 這就叫理論結合實踐,你就說解沒解決!(2)

作者:左柚姜楠·11個月前

結果突然間就被抓了?而且還是套路貸?

方宇飛這會兒突然滿臉興奮地開口道:“剛剛咱們不是在那裡說什麼周律師到底怎麼破局嘛,其實人家都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就是套路貸!”

是的,方宇飛想到了,那位周律師在答辯的時候就說了,因為對方是套路貸,所以不用還錢。

但這也有點太過於戲劇化了吧,正在庭審呢,公安機關直接把人抓了!

下面的眾人議論紛紛,但不管怎麼說,能看到當庭抓人,今天的講座已經值了!

而這會兒,上面的周雲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掏出了一個話筒:“喂喂喂,剛剛的庭審大家都看到了吧,我先宣告一下,都是真的。”

“等會我身邊的李法官也會給大家講一講,所以不要著急。”

“我知道大家現在都很想知道內中緣由,現在我就開始給大家說一說。”

接著周雲就開始講了,從最開始決定要開講座,然後選案子,結果聽當事人描述的時候發現這有套路貸的嫌疑。

而套路貸那可是妥妥的詐騙!

“同學們,我們做刑法實務必須要有穿透思維,什麼叫穿透思維,就是透過那些表象看法律本質的思維。”

“這個案子為什麼會定性為詐騙,很明顯的一點,就是透過高額違約金的方式來惡意壘高貸款金額。”

說人話就是,原本借了五千塊,但是他透過讓你轉借的方式,把違約金那兩千塊也算成了你的本金,這樣一來就相當於你從欠五千變成了欠七千。

一定要分清楚了,原本是五千的本金兩千的違約金,而這個數額的違約金是國家不支援的。

那現在把這個違約金透過轉借方法算成了債務,那就是妥妥的非法佔有,定為詐騙一點都不為過。

“當然,這是個民事案件,但民事案件其實也要有穿透思維,接下來我給大家說說怎麼來找這種案子的證據。”

這部分周雲說的比較詳細,怎麼透過銀行流水來發現端倪,怎麼具體開啟突破口,如果報案不管你要怎麼做,必須都要有準備才行。

其實這才是最關鍵的內容,不單單是政法大學的學生們想學,普通人其實也想學。

法律依據其實就在那裡放著,關鍵是你怎麼操作,你怎麼找證據,需要什麼樣的證據,這都是課本上學不來的,得透過長期的實踐來總結經驗。

周雲說的很細,學生們也聽得很認真。

如果單純是講案子,那其實也不可能這麼吸引人,最主要是周雲剛剛才透過實際操作把人送進去,那這個時候再講,自然都感興趣了。

甚至連一些教授都在旁邊坐著聽。

“做實務重要的是什麼,是能說嗎?你們看我剛剛說了幾句話,你們那位政法大學的學長說了多少,他說的那些東西有用嗎?其實沒什麼用。”

公序良俗這個東西不能說完全沒用,你像上次周雲也說了公序良俗。

但它並不是什麼時候都能用,借貸合同你根本不需要扯那麼多。

到了最後周雲開始總結:“這個案子最開始我也覺得棘手,但是,周氏法則第一條,解決不了問題,那就把提出問題的人解決了,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你們看,案子我沒法做,那我要是把原告解決了,是不是案子就解決了啊,多簡單……誒李法官你幹嘛!”

卻是旁邊的李法官聽不下去了,把話筒搶了過去:“前面那些大家可以聽,後面周律師講的輕易不要用,這法子用不好可能自己就進去了。”

。嘛的來出提人是總題問,法辦的好麼這,用要不就麼怎,爽不是很邊旁在雲周

!了酷太也這”人的題問出提決解“且而,啊踐實合結論理的妥妥是可這,爽很得聽們生學的面下是倒

!錯選沒然果像偶個這師律周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