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長擺擺手,隨即開始仔細看了起來,這一看他整個人都愣住了。
“這案子……嘶,我看,中院那邊直接不予受理?他們的腦子呢?”
卻是庭長翻到中院的不予受理決定書之後整個人都不好了,這樣的案子居然能直接不予受理?
工作人員苦笑一聲道:“所以現在不知道怎麼辦,這個案子如果按照正常來看,是得立案重審的,這明顯……”
後面的話他沒說出來,但庭長也明白對方的意思。
“你也想說這案子應該重審的吧,這證據……那位周律師還真是刁鑽啊,從這個角度入手。”
“這樣,你們給他通知一下,就說我們受理了,馬上要開始立案審查!”
工作人員一愣:“庭長,這就受理嗎?”
正如之前周雲說的那樣,雖然受理並不代表著什麼,而且也不一定立案,但至少已經能表明一點態度了。
“當然受理,這樣的案子你憑什麼不受理,至於是否立案,我得上報了。”庭長放下卷宗道。
這個案子是不是該重審,該由誰來重審,不是他能決定的,牽扯太大了。
往小了說,公安機關的偵查不仔細,檢察院審查不仔細,以至於一份明顯有問題的證據成了關鍵證據,而且還直接以此把人判了三年。
往大了說這叫什麼,這叫瀆職!
瀆職這可不是開玩笑的,嚴重的話是得進去的。
案件上報了,高院在猶豫,而周雲……則是在準備和那四個案子的當事人都見個面,談一談。
說實話這都不是特別難的,兩個故意傷害案情況差不多,都是在被打過程中胡亂揮舞刀具。
兩個敲詐勒索案更是之前就做過類似的,人家要的就是拆遷補償款,總不能要合理的補償款都能是敲詐勒索吧,那還有沒有天理了,還有沒有王法了!
不服是吧,不服憋著!
劉翠英老人很快接到了電話:“喂?哦孫律師啊,你好,你們想代理我兒子的案子?但是……”
手機中響起了孫佳寧的聲音:“劉奶奶,我得和您說清楚了,您的案子是我們主任,也就是周雲律師來辦的,不是我們要代理。”
“是我們周主任看了之後對這案子感興趣所以想代理,現在就想問問你們同意不,如果同意的話那咱們就籤合同吧。”
“收費並不會很高的,我們主任這次來主要是做學術研究,而且研究經費已經有人承擔了,因此收費就按照最低水平來就行……”
這是真話,本次維權的所有費用都由江北政法買單,也就是周雲不同意,否則現在住宿的費用他們都想承擔了。
所以基本上可以說,都是江北政法買單,沒毛病。
啊?劉翠英老人都傻了,周雲這樣的大律師要幫著自己兒子維權,而且還收費特別低?
是因為已經有人承擔了什麼研究經費?
這什麼人啊這麼好?
但不管怎麼說,這個訊息對於她來說是天大的好訊息,也因此她沒有猶豫很快道:“孫律師您不用說了,我都同意,就把案子交給周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