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段和老莊人都要傻了,他們倆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居然還能透過這樣的方式來解決。
尤其是小段,按照他之前的想法,自己這位主任肯定是想著自己墊錢來做這個案子,畢竟他在之前的案子裡經常自己墊錢。
但是現在卻發現,這是打算白嫖?
但是仔細一想,這居然感覺有很大的希望,要是真的這麼做的話,那個自然資源管理局應該有很大的可能會同意。
老莊更是在旁邊一臉懵逼,他在之前想了半天,總感覺這個案子會很難做,就是因為那幫村民不可能出錢的。
或者說但凡是個正常人都不願意出這筆錢,明明自己是被害人要要維權,結果什麼都不幹了,就得先自己掏一筆錢,而且這筆錢還沒辦法讓對方來出。
但是不掏這筆錢,官司又肯定不可能贏。這就成了一個死迴圈。
當然還有一個點,那就是就算掏了這筆錢,贏了這個官司,後面能不能拿到錢也兩說。
但凡是個律師都知道的一件事,贏了官司那只是第一步,能不能拿到錢才是最關鍵的,這年頭贏了官司拿不到錢的案子太多了。
結果周雲這邊居然想了這麼一個法子。不得不說,周雲果然是周雲。
而周某人這邊還在繼續道:“所以透過這樣的方式,我們就能掌握主動權,至少相關部門那邊是有很大的可能會同意調查。”
這是很正常的情況,就如周雲之前說的那樣,反正這花的是國家的錢,而且出現了地質災害,他作為管理部門自然要進行調查,這是完全合法的。
就算那個部門領導腦子有坑不同意,周雲這邊也有藉口把事情鬧得更大。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誰也想不到那個村子的情況會不會變得更嚴重,會不會出更大的事。
畢竟採空區這種地方什麼事都可能發生,說不定哪天這幫村民的房子自己就塌了,然後死傷一片。
這裡的一個關鍵問題就是,地質災害這種東西,國家主要的應對措施就是預防為主。
就是說自然資源管理局必須得承擔這個預防的責任。
他們要對這個情況進行調查,然後做出評估,看看這個村子的村民是否需要搬遷,哪些戶要搬遷。
不然萬一後面要是出了什麼事,就是他們的責任了。
如果這邊已經發現了一些地質災害的前期表現因素,給你上報上去,結果你卻不調查,那周雲完全就可以藉機生事。
而且他這個藉機生事是有理有據的,就算官司打到最上面,他這邊也是有理由的。
有很多人在遇到一些事的時候,只會想著去信訪,但是信訪這個東西,其實很多時候是沒辦法解決問題的。
倒不是說信訪沒有用,一些小事情,你不管是信訪還是打一些當地的什麼熱線,效果都會很好。
但是牽扯到一些麻煩的事,比如說這種歷史遺留問題,你去信訪,那基本上就沒什麼效果。
因為信訪部門也只是能把這個事轉給相應的單位來處理,而有了信訪部門轉交的這個手續之後,情況就不一樣了。
而如果你直接透過這個行政機關來提出相應的訴求,那就是另一回事。
就比如這個地質災害,法律規定就是你來管,所以我直接找你,那你就必須得給我一個說法。
相反,像是現在很多的部門,信訪轉移過來的那些事太多,大部分情況下就是給你簡單答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