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前把對方有可能做財產保全的情況和老陳說的時候,其實主要想的就是讓對方提前轉移財產。
開公司的嘛,你要是沒幾個不被人知道的賬戶,你還能叫開公司嘛。
對方想要凍結財產,那就讓他凍,這些另外的賬戶就是為了防止出現這種情況的。
很多小夥伴打過官司,然後發現贏了官司無法執行,去找法官,法官會告訴你對方的賬戶上沒錢。
但是有時候就會很奇怪,對方的賬戶明明沒錢,結果人家的公司還能正常運營,你說這是什麼情況?
換句話說,那些員工們的工資誰給發的呀,從哪發的?
這就是問題所在了,但凡開公司的,都會有一些套路來規避風險。
比如透過另一個毫無關聯的公司來發工資,或者其他的賬戶等等,你要說這些方法經不經得住查?那正常來說肯定是經不住查的。
所以一般情況下,如果強制執行執行不了,而對方卻還看起來很正常,那你就要想一想法律之外的東西了,很多時候,法律其實不是你最先考慮的東西。
這種事,周雲相信老陳肯定能做到,很簡單的,而且就算做不到,它這邊也能提供很多的方法。
畢竟作為一個老律師,前世他給太多公司指導過這種規避強制執行和財產保全的套路了。
這些方法都很有效,用來拖時間,那真的是一流。
結果他沒想到老陳居然首接破釜沉舟了。
換句話說就是,我寧願公司沒了我也不給你。
只能說老陳真的是太尿性了,這讓周雲原本準備好的那些方法都給憋了回去。
“周律師,所以一切就都拜託你了。”陳建國在那裡很是認真道。
聽到這話,周雲同樣開口道:“陳總你放心,案子交給我,你不需要操任何的心,這個案子,我一定給你一個滿意的結局。”
這話他是能說的,案件結局必須得滿意,畢竟系統任務還在那放著呢,不單單要做完,還必須得做好。
掛了電話,周雲隨即便開始準備,調解這個事,如果能獲得大部分利益的話,他肯定是願意調解的,就看對方願不願意了。
當天下午,周雲接到了陳律師的電話。
“對方提出調解了,是嗎?我這邊是同意調解的,可以和對方先談談,看看他們願意給出什麼樣的條件。”
“陳律師,我這邊調解的原則很簡單,那就是我們在調解桌上拿到的利益必須得高於我們勝訴後拿到的利益。,否則的話就不可能調解。”
這是周雲的調解原則。
如果在調解桌上拿到的利益不夠多,那他為什麼還要調解呢,把案子打完不香嗎。
陳律師表示都明白。
兩邊都同意調解的情況下,PTAB 自然是延遲了聽證,雙方律師開始接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