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839章 生活就是這樣啦(2)

作者:左柚姜楠·13天前

“亦或者說,就算事情辦成了,這依然是詐騙,為什麼呢?”

“因為他們收了錢,但實際上什麼都沒做,只是走了正常的法律流程,這就意味著,他的那筆所謂的關係費並沒有用於他承諾的用途,而是被他非法佔有了。”

許忠平陷入了沉思。

和很多人理解的不一樣,有些人會覺得,那事情確實辦成了,怎麼能算騙?

但是在法律上,判斷這個事是否構成詐騙,核心不在於這個事有沒有辦成,而在於他用了什麼手段,以及收了錢之後幹了什麼。

為什麼會說這是詐騙?律師向你承諾說,我有關係,然後收了你的錢,這是什麼?這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

收了錢什麼都不做,這是什麼?這是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至於說事情真的辦成了,這是什麼?這是非常典型的“搭便車”詐騙套路,這是在司法實踐中,騙子最常用的障眼法。

所以,就算是事情辦成了,或者沒辦成退錢,那也不影響這個情況被定性為詐騙。

那有人肯定會好奇,如果這個律師真的去疏通關係了,算不算詐騙?

我們這麼說吧,如果對方收了你的錢,然後真的去疏通關係了,哪怕依舊沒辦成事,這也不算詐騙。

為什麼呢?因為對方這個時候並沒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說是要給你去疏通,也真的去疏通了,只是沒辦成而已。

但不是詐騙,並不代表就沒事了,真要說起來這算是行賄。

而同樣,這裡還會引申出來另一個關鍵的法律風險點,假如說,律師收了你 100 萬的所謂“疏通費”,然後實際辦事,他只是花了 20 萬,也就是去打點了 20 萬。

剩下的那 80 萬都被自己截留了,這種情況算什麼?

首先可以明確一點,這依然不是詐騙。

為什麼?因為他確實去辦事了,這個情況的核心就是,是不是真的去做關係方面的疏通了,花錢做了,那就不是詐騙。

你可以看到,這裡有一個關鍵詞,就是花錢,空口白牙去做什麼疏通,那肯定不行,你這也是詐騙。

而同樣,只要你花了一些錢,那就構不上詐騙了。

周雲把這些情況給許忠平做了一個詳細分析,倒不是說許忠平不專業,而是他在這方面的研究確實沒有周雲這麼深入。

“那麼現在只有一個問題了,我們需要什麼樣的證據證明他們真的做了這些事?”

“老許,你手中有什麼資訊嗎?”

周雲注意到之前許忠平說過自己手中有一些資訊,所以這會問了出來。

許忠平開口道:“周律師,我這邊沒有明確的證據,但是那幫律師之前做案子時候聯絡的當事人家屬資訊,我這裡有不少。”

啊?這次輪到周雲懵逼了:“老許,這些資訊你是怎麼拿到的?”

許忠平笑了笑:“周律師,這個你就不用管了,反正我這肯定是真實有效的。”

周雲沉默了一下,許忠平是被那個叫楊磊傑的律師給背刺了,對方把許忠平之前聯絡的那些當事人資訊都提供了出來。

然後現在這位許律師又把律協那幫律師給背刺了,而且拿出來的也是當事人資訊,這就真的……很有意思。

。的你刺背我,我刺背你,樣這是就不,嘛活生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