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876章 咱們老百姓今兒個真高興(2)

作者:左柚姜楠·22天前

然後呢,這個人剛好就和某位領導有著這樣那樣的關係。

在那之後呢,他李勇的某個案子或者某個事就給辦成了,就是這麼簡單。

那有人肯定會很好奇,司法領域的東西,如果真的這麼幹,那為什麼沒人檢舉呢?

這個很多人其實就不知道了,司法領域的腐敗為什麼和其他方面不太一樣,原因就在於司法這個東西的特殊性。

很多人都想著司法腐敗,那就是本來這個人要輸的,但是因為給了錢,所以給他判贏了。

這其實是有點想當然,只要你接觸的案件夠多,就會知道,正常情況下,很多案子都是模稜兩可的。

這個模稜兩可並不是說判誰贏都行,而是說判誰贏都能有充足的理由,這麼說不知道能不能理解。

就比如一離婚案,這裡是舉例啊,別當真,A 張三和 李四 離婚, 張三說 B 李四出軌有外遇,李四 說 張三家暴。

那你說,這個情況下,法官是不是判誰多分財產都行呢?

那有人肯定又會好奇,你這個例子舉得不行呀,你這個例子雙方都有理由,很明顯的。

那你這就又想的少了,你怎麼知道他們都有理由來著,牢記一點,到了法庭上,你沒理由也得有理由。

就算你自己想不到,你的律師一定會幫你想到。

然後就是那句經典的話了,只要我想判你贏,我就一定能找到判你贏的法律依據。

這方面就先不說,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的辦法,比如執行階段。

都知道現在執行難,對不對?現在排的執行案件那麼多,那好,張三給了錢,那我就先執行他的,你能說什麼?

你又不知道 張三給了我錢,我是覺得 張三 這個案子很緊急,如果不先執行的話,後面可能會喪失機會,我這是為了當事人考慮啊。

這年頭稍微做過生意的都知道現金流的重要性,尤其是那些商業案子,時間就是金錢。

而先執行哪個,後執行哪個,不管怎麼說都能有理由,這除非是知道了對方收錢,不然正常情況下肯定是查不出來的。

李勇這邊做的很多事都是執行方面的,這也是周雲看了這些材料後比較詫異的一點。

這個人以刑事辯護而知名,很多人都說他在刑事方面關係很硬,但看這些材料就知道,刑事方面,李勇基本上很少會找關係,接了案子一直都是按部就班來做的。

只能說對方的這一手玩的是真好,畢竟執行方面做這個,風險沒那麼大,而刑事案件要是真的找關係給減刑什麼的,那被查出來的機率就比較大了。

而執行方面,先執行和後執行,這個順序一眼就能看出來,花了錢就必須得管用。

刑事方面按部就班的幹,收了你的錢,就算不做事,賭機率,那也依舊能賺錢,這個李勇真的是把這方面給琢磨透了,風險極低而且可控。

如果正常情況下,他這樣可以一直玩到老的,基本上不會被人發現。

然後就遇到了周雲這個不講道理的靚仔,一頓亂拳直接給他打懵逼了。

不過現在嘛,周雲要做的就是根據李勇記錄中的這些資訊,把相關案件的情況都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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