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案子判無罪,最大的阻礙是什麼,第一是檢察院,第二才是法院,第三才是當事人。
至於公安機關,在這個問題上是沒辦法上桌的,因為他們就連表達自己不同意無罪的途徑都沒有……
當事人不用說,出庭都沒有參加,也沒有派代理人過來。
所以現在,檢察院和法院都認為這個案子應該是無罪的,那他就肯定是無罪的,所以周雲今天就能認定一定會判無罪,這就是法律的底層運作邏輯。
同樣,這也算是矛盾論的一種實踐,你做一個再審無罪案,你需要找出根本矛盾來解決。
而周雲這裡稍微做了一點變通,他解決不了雙方的矛盾,所以他就把有矛盾的人給解決了……
你看,這領導進去了,是不是事情一下子就好辦了。
在錢秀珍等人的擔心中,庭審開始了。然後整個庭審便讓他們首接懵逼了。
首先是法官,法官在那裡問的問題,他們感覺好像就和玩遊戲一樣,和周律師都配合的特別默契。
比如法官在那裡問錢秀珍的兒子,你當時為什麼認罪認罰,這個問題之前那位周律師和他們說的很清楚,就是那個律師誘導。
類似的問題都是這樣,要麼特別明確,要麼就很有傾向性,就算是不懂法的人也能聽出來法官的意思了。
看那樣子好像生怕這個錢秀珍的兒子在法庭上亂說,導致出現意外情況。
這樣錢秀珍的兒子都感覺有點不真實,她可是參加過庭審的,上次開庭,他雖然都己經認罪認罰了,但是那個法官還是讓他感覺很不舒服。
結果這次,那真的是沒有任何壓力。
然後便是檢察院,結果檢察官一開口,那話語首接讓錢秀珍的兒子有點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我們同樣認為當時的判決有誤,應當改判無罪。”
不是檢察院啥時候這麼好說話的,錢秀珍的兒子可是和檢察院打過交道的,當時他就記得那個檢察官讓他首接籤就行,不用考慮其他的。
結果現在首接就認為他沒罪。
錢秀珍老人和幾個老鄰居這會臉上都帶著茫然,這和他們想象中的再審庭審完全不一樣。
在他們想象中,今天這場庭審肯定是這位周律師唇槍舌劍,各種和對方辯論,然後終於費盡心思贏下了庭審,改判無罪。
那電視裡不都這麼演的嗎?
可結果呢?這法院也好,檢察院也罷,就和怎麼了一樣,一個兩個的好像都突然間開始支援判無罪了,更關鍵的是,那位周律師坐在那裡,其實好像說的很少一樣。
每次有什麼讓他說的,他就首接說,我的所有話都己經提交到材料中了。
就是說,我不用說什麼,你們看書面材料就行。
大律師就是這樣子辦案的嗎?他們不太理解,但又覺得有點太牛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