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桌中央,深藍色的靈境互動Pre-IPO融資計劃書像一塊沉默的磁石,吸住了所有人的目光。
君和律所高階合夥人周星海站在電子屏前,一身熨帖的深灰色三件套西裝,銀邊眼鏡後的目光銳利。
他身後投影著密密麻麻的法律架構圖,核心位置清晰標註著兩個詞:WVR(Weighted Voting Rights,不同投票權架構)、BVI-Cayn-HK(維爾京群島-開曼-香港的VIE標準架構路徑)。
“徐總,代總,任總,陳總,”周星海的聲音清晰穩定,“基於港交所去年底頒佈、今年4月30日正式生效的《主機板上市規則》修訂案第8A章,我們為靈境互動設計的WVR架構核心,是確保創始團隊及核心戰略股東在上市後,對公司的戰略方向、核心研發、重大併購等事項,擁有不可撼動的掌控力。”
他手中的雷射筆紅點精準地落在結構圖頂端:
“具體方案:在開曼設立上市主體‘靈境互動國際控股有限公司’(Lingjing Interactiv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控股公司發行A、B兩類股份。”
“A類股,每股對應10票投票權。
這部分股份,僅限由徐振宇先生、代海濤先生、陳默先生三位創始人,以及經三位創始人一致同意的核心高管(未來股權激勵物件)持有。
初始鎖定至少五年。”
“B類股,每股對應1票投票權。面向公眾投資者發行。”
紅點下移,勾勒出複雜的持股鏈條:
“三位創始人透過各自在英屬維爾京群島(BVI)設立的持股公司,持有開曼控股公司的A類股。
境內靈境互動的運營實體,則透過一系列協議控制(VIE)方式,納入開曼控股公司的合併報表範圍。
這是目前中概股赴港上市的合規通路。”
徐振宇眉頭微蹙,手指無意識地敲擊著桌面:“周律,這個10倍投票權......會不會太扎眼?市場能接受嗎?監管會不會有顧慮?”
“這是新政允許的框架上限。”周星海回答得很清晰。
“港交所推出WVR,目標就是吸引像靈境這樣擁有獨特技術、核心團隊驅動的新經濟公司。
小米、美團都已明確採用類似高倍數架構。
關鍵在於,我們需要向港交所和未來投資者充分證明,這種超級投票權的設定,是保障靈境長期創新能力、避免被短期市場波動綁架的必要機制,而非創始人攫取私利的工具。”
他目光轉向任晨凌:
“任總,鵝廠作為持有14.8%股權的戰略投資者,將持有B類股。
但根據我們與鵝廠戰投部的前期溝通備忘錄,以及陳總的建議,我們在控股公司董事會層面設計了一項關鍵制衡與繫結機制。”
任晨凌身體微微前傾,露出傾聽的神色。
“開曼控股公司將設立一個戰略決策委員會(Strategic Decision Coittee, SDC)。
委員會擁有對公司核心技術路線、超過5億人民幣的單筆重大投資或併購、核心IP處置等事項的‘一票審議權’。”周星海解釋道。
“委員會由五名成員組成:徐總、代總、陳總三位創始人自動擁有席位,鵝廠有權委派一名代表,另設一名獨立董事。
SDC的所有重大決策,需至少四票贊成方可透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