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我只做正確選擇》第625章 Pre-IPO(1)

作者:躺平擺爛二選一·10個月前

李崢的臉色變幻不定。

陳默這一手資訊差玩得太狠。

拒絕,意味著可能徹底失去投資靈境這個超級明星專案的機會,並在同行面前顏面盡失。

接受無對賭,則違背了他來之前設定的底線和基金內部的風控原則。

沉默,如同沉重的鉛塊壓在每個人心頭。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

徐振宇和代海濤緊張地看著陳默平靜的側臉,又看看對面資本大佬們陰晴不定的表情,手心全是汗。

終於,李崢深吸一口氣,彷彿下定了巨大的決心,身體微微後靠,臉上擠出一絲略顯僵硬但終究是妥協的笑容:“你們贏了。陳總的手段,領教了。”

他推開面前那份對賭條款草案,“高瓴可以放棄強制性的對賭條款。”

徐振宇和代海濤心中巨石轟然落地,幾乎要忍不住擊掌相慶。

但李崢緊接著的話又讓他們心提了起來:“不過,作為對風險的平衡,高瓴要求本輪投資協議中,加入一項優先清算權(Liquidation Preference)條款。額度為1.5倍。”

優先清算權!這意味著如果靈境未來發生最壞情況(如破產清算或被低價收購),高瓴有權先於其他股東(包括普通股股東,即創始團隊和鵝廠)拿回其投資額的1.5倍。

這依然是一種變相的保護,雖然比動投票權的對賭溫和得多。

陳默似乎早已預料,幾乎沒有猶豫,目光轉向沈楠和其他兩家基金:“紅杉和其他投資方,是否也堅持此條?”

沈南與其他兩人交換了一下眼神,迅速達成共識:“紅杉接受放棄對賭,優先清算權可接受1.5倍,這是底線。”

另外兩家也點頭附和。

“好。”陳默乾脆利落,“靈境接受本輪所有投資方享有1.5倍非參與型優先清算權(Non-participating Liquidation Preference)。”

這意味著投資人拿走1.5倍本金後,不再參與剩餘財產的分配。

這比“參與型”(拿走本金後還能按比例分剩餘財產)對創始團隊更有利。

核心障礙終於掃除。

接下來的談判圍繞著具體投資額、佔比、董事會席位、觀察員權利等細節展開,雖然仍有拉鋸,但在大的原則框架確定後,進展快了許多。

淡馬錫代表的準時到來,更是如同一顆定心丸,其代表表現出的對靈境技術路線和UGC戰略的深度理解以及對無對賭原則的堅定支援,讓高瓴和紅杉徹底收起了最後一絲倨傲。

最終,在普華永道和張薇團隊通宵達旦完成的最新審計報告支撐下,各方在黎明前達成了歷史性的協議:

Pre-IPO輪總融資額: 人民幣38.74億元。

投後估值: 368.74億元(投前330億 + 融資38.74億)。

領投方: 淡馬錫控股(Tesek Holdings),投資12.6億元。

跟投方:

高瓴資本(Hillhouse Capital),投資9.58億元。(份額被陳默成功壓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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