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標準在不同的判例裡確實有細微的差異。
你可以先看一下Paraunt v. QVC那個案子的判決書,那個案子裡對‘控制權變更’的界定寫得很清楚。
如果你看完還有疑問,可以發郵件問我。”
她說完這句話的時候語速不快不慢,既沒有顯得不耐煩,也沒有刻意拉近距離。
對方點了點頭,道了謝,拿著筆記本走了。
她端著水杯走回座位,把水杯放在桌角,繼續翻她剛才做的批註。
這樣的場景在莫清辭的日常裡偶爾會發生。
她在這間教室裡坐了一年半,認識她的同學比她自己以為的要多。
課間偶爾會有人過來問她問題,有時候是關於課程內容的,有時候是想借她的筆記看一看。
她對這一類請求通常不會拒絕,但也不會表現出額外的熱情。
她會在筆記本上找到對應的頁碼,把那一頁展示給對方看,等對方抄完或者拍完照,她就翻到下一頁繼續看自己的材料。
她做這些事的時候表情很淡,但這種“淡”,反而讓她的存在感變得更清晰了。
在法學院這種地方,大多數人都習慣了帶著各種目的靠近彼此。
有人想進好的律所,有人想拓展人脈,有人想在教授面前留下印象。
莫清辭不一樣,她不主動靠近誰,也不刻意迴避誰。
她只是在自己應該在的位置上,做著自己應該做的事。
那種不帶著任何“交換”意味的存在方式,反而讓她的輪廓在人群裡顯得格外分明。
有時候她會收到一些意料之外的簡訊。
比如某個週末的下午,手機螢幕上會出現一條來自陌生號碼的訊息,措辭通常很得體:
“莫同學你好,我是《證券法實務》課上的同學,想請教一下你上週那篇讀書筆記的框架,方便的話可以聊幾句嗎?”
她通常會回一句“可以”,然後在十分鐘之內用一段簡潔的文字把對方的疑問解答清楚。
對方通常會再回一句“謝謝”,然後就安靜了。
也有少數人會繼續追問,她在心裡判斷對方是確實需要幫助還是在尋找多餘的話題。
如果是前者,她會多解釋幾句;如果是後者,她會保持禮貌的簡短,直到對話自然結束。
她對這些事情的態度很明確:不排斥,不主動,不過度回應。
她不想讓人覺得她好接近,也不想讓人覺得她不好相處。
她只是維持著一個自然的距離,那種距離和她的姿態一樣,讓人看得見,但伸手夠不著。
有一回她坐在圖書館二樓靠窗的老位置上,翻一本《併購重組法律實務》,對面坐了個陌生男生,看了她小半個鐘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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