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真真假假,真真真假假假……
到底是真還是假,能說的清楚,也說不清楚。
如果萬春承認,那假藥便是萬春採購的。
如果萬春不承認,各位警察官就得去找線索。
線索,根本沒有線索。
因為萬春這老傢伙很雞賊。
只要顧客不問他要發票,他從不會提及發票的事兒。
當然,進貨時,他會讓供應商給一個不含發票利潤較低的價格。
審訊A室。
“搞笑了,你男朋友舉報說,是你擅自採購假藥買賣。”
年輕的警察官笑著跟曲玲玉對質。
“放屁!”
曲玲玉聽到萬春往自己身上甩鍋,氣急敗壞地說。
“你說誰放屁呢?!”
“呃,警察官大人您別生氣,我說的是那個臭老頭子。”
“你有什麼證據能證明,假藥是他採購的?!”
“有,警察官大人,我有證據能證明是他採購的。”
“您幫我拿過我的手機。”
“這個號碼就是這個藥的供應商的電話。”
警察官問:“你給他打過電話?”
“嗯。”
“那你參與過進貨?”
“不不不,是龔萬春讓我幫忙進的貨。”
“你確定能從這個人這裡進到藥?”
“確定,我昨天剛進了一批貨。”
警察官冷笑一聲說:“也就是從昨天到現在,操作過整個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