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嬌原本以為夏芳晚上會賴在這裡不走。
打算第二天請個鼓樂隊把她送回夏家村。
夏芳是他們家掏空所有積蓄,鑼鼓喧天地娶回來的。
她夏芳不是要面子嘛?!
那退貨的時候也要給足她面子。
春嬌想再請個鼓樂隊大張旗鼓地把她送回孃家。
沒想到夏芳就這麼識抬舉的走了。
其實,夏芳決絕地走的那一刻,春嬌有些後怕。
害怕哥哥埋怨她給自己打跑了媳婦。
害怕侄子侄女怨恨她把自己媽媽趕出家門。
害怕母親數落她不該這麼做。
但春嬌又從頭梳理的一遍:
二哥-田東昇早就受不了夏芳了,從天天不回家的跡象就看出來了。
現在他們倆的婚姻也僅僅是靠兩個孩子維持著。
夏芳作為母親,家裡的錢都在她手裡。
不給孩子交學雜費,不給孩子買衣服,大冬天的兩個孩子還穿著單鞋。
她配做兩個孩子的母親嘛?!
不配!
反而,還以兩個孩子的名義問殘疾的婆婆-葛秀霞要錢給她自己和她那身體硬朗的媽花。
簡直是人吃人。
喪良心。
夏芳簡直就是一個拿著兩個孩子當吸管的吸血鬼。
什麼樣的媽養什麼樣的女兒。
夏芳她媽現在什麼也不幹,就是靠夏芳養著。
夏芳也算明白了,她把婆婆-葛秀霞的錢摳沒了,春嬌這個當女兒孝順,怎麼也會給婆婆-葛秀霞養老。
夏芳算計完了春嬌,嚐到甜頭兒後,以後還會算計歡歡的。
呵呵,這懶女人的算盤打得可真夠精兒的。
這是打算好了,中年時靠丈夫和婆婆養著,老年時靠女兒養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