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進入軍閥亂世也不能亂來,對付不同派系的軍閥,那沒說的,直接武力解決就是了。
但對於同派系的小軍頭,大軍頭還真沒法直接解決的,必然和以前的督軍對付鎮守使一樣的威逼利誘。
畢竟同派系的話,派系勢力就是一個公司,而大軍頭就是推舉出來的董事長,而小軍頭就是大小股東,治理地盤的文官們就是請來的職業經理人。
你大軍頭恣意妄為,小軍頭可以聯合起來罷免你這個董事長的。
李斌在廣南督軍那邊的地位是如此,他就是廣南督軍所代表勢力中的股東,整個廣南督軍所在的勢力,李斌是有一份股權的。
就是說地盤軍隊都是李斌的私人物品,他只是帶著這些東西,加入廣南督軍勢力,做了個合夥人,廣南督軍可沒法隨意處置李斌。
換到陳浩雲這邊也一個樣。
陳浩雲只要沒有自立,那麼他就是李斌勢力中的一個股東。
陳浩雲佔據的地盤和軍隊都是他的私人物品,李斌可不能隨意處置。
也許會奇怪,陳浩雲佔的農村不是有一半地盤是李斌的嗎?現在被陳浩雲佔了,李斌怎麼不能收回來?
還真的不能收回來。
因為李斌為了弄這個養蠱地,老早就把私人地盤拿出來當公家地盤,任由養蠱地中的微小軍閥自行爭奪。
因為按照民俗默契,這養蠱地要是還是李斌的地盤,上面出問題,李斌是需要負責的。
所以只有把私人地盤放到公盤去,才能任由微小軍閥爭奪,才會出了問題不關李斌的事。
黃雲飛那邊也一個樣。
所以陳浩雲直接把養蠱地給佔了,這地方就是他的了。
李斌和黃雲飛義理上其實是沒資格吭聲的。
畢竟你都把地盤丟出去讓人家爭奪,現在人家搶到了,你就反過來要收回,沒這樣的道理。
這也是李斌根本沒法動兵的原因之一。
當然,要是陳浩雲自立,李斌是可以用剿滅匪亂的理由出兵。
而黃雲飛是用陳浩雲收買自家手下的理由出兵的,畢竟黃雲飛和李斌本來就是敵對的,出兵打陳浩雲理所當然。
只是,黃雲飛也不能用陳浩雲佔了自己地盤的理由出兵。
當然,這是之前,現在倒是可以了,因為陳浩雲佔了他縣城。
也就是說,在陳浩雲把正陽縣城佔據之後,陳浩雲和黃雲飛就處於戰爭狀態。
沒錯,之前黃雲飛派兵來打陳浩雲,甚至陳浩雲把黃雲飛的步兵團都給消滅了,他們也不算是戰爭狀態。
那時只要黃雲飛退縮,或者陳浩雲認栽,了不得賠點錢,那就什麼事都沒有,恢復原狀。
而現在,黃雲飛和陳浩雲可謂是不死不休,不把陳浩雲滅了,黃雲飛沒臉見人。
因為黃雲飛一個少將旅長鎮守使的一個縣,被一個少校營長給佔了,而且這個營長還是對家勢力的營長。
。來頭起不抬飛雲黃,雲浩陳了滅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