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2000,窩囊賢妻不當了》第106章 林芳回市裡了(1)

作者:酸粒子·2025-10-03

張凱要5000元,才同意女兒去市裡讀書,這就是變相的賣女兒。

要知道這個時候,普通人家嫁女兒,彩禮也就一萬左右,而且這彩禮錢多少也要帶回婆家一些,如果孃家全扣下了是要被別人戳脊梁骨的。

張凱女兒才13歲,是去市裡上學,是該撫養長大的年齡,沒有問他要生活費就算了,他現在竟然還倒過來問林芳要錢。

村幹部都聽不下了,都勸張凱不該提這麼無理的要求。

張凱媽媽見村幹部都不幫自己兒子,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一邊拍自己的大腿一邊大聲哭喊,

“老天爺呀!這孫女是我的命根子呀………她可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哎…………”

林芳媽媽見她這樣,站在她前面吼道,

“哭什麼哭,你孫女是去上學,是奔好前程,你這樣哭,是折她的好運……”

張玲昨晚上就整理好了自己的東西,這會兒在房間咬著嘴唇。

她雖然也有一點捨不得奶奶,但想起她奶她爸平時的打罵和現在的哭鬧,想起後媽和後姐在她面前耀武揚威的樣子,心裡也恨恨的,想早點離開這個家。

她眼睛通紅的衝到堂屋,對著眾人大聲說道,

“我一定要跟我媽走!”

當著眾人的面,張凱伸手就想打她,林芳搶先把她摟在了懷裡。

談了兩個小時,雙方都堅持自己的立場不肯改變。

最後村幹部提出一個折中的辦法,雙方各退一步,林芳出2500元,

張凱不願意,他嫌少。

林芳原本也不樂意,憑什麼女兒都判她了還要出錢,但是想想眼下沒有更好的辦法,就沒吱聲。

隨著門口看熱鬧的村民越來越多,村幹部催促張凱同意算了,真鬧到上一級了,他還不一定能拿到錢。

張凱很不耐煩的同意了,

“今天必須馬上拿錢。”

林芳當著村幹部和看熱鬧的村民說道,

“我林芳在外面也是掙的辛苦錢,2500塊錢,是我三四個月的工資,我要張凱立下字據,女兒未結婚成家前不允許騷擾她,以後再也不能找我要錢。”

聽林芳說完,張凱眼裡透著兇巴巴的光,

“誰騷擾你,還以為自己有多了不起!”

村幹部立即從房間拿出紙筆,寫好了調解書,張凱林芳都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張玲眼看著自己的事終於有了一個好結果,背起整理好的牛仔書包,站到了她的身旁,

“媽!”

母女兩又抱作一團哭了一會,林芳哥哥在一旁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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