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兩口可能也覺得再這樣下去不行,不過你以為他們是讓李民強自立嗎?
不是,他們自個掏錢給李民強在公社買了個供銷社售貨員的工作。
不僅如此,李民強有工作後相親也容易了,聽說還娶的是公社裡的姑娘,結個婚用了三百塊,也都是兩老掏的。
這事兒可不就大了嘛!
李大鋼兩口子一輩子都在地裡刨食,哪來這老些錢?
更不提他們還剛分過家。
事實是,錢票都是二兒子李明富拿命拼來的。
李明富十五歲那年跟著李大有的小兒子李愛華一塊去參軍,幾年前那一戰,李愛華和李明富兩人都在,一個犧牲,一個被炸斷了一條腿。
參軍十來年的時間裡,李明富往家裡寄了將近三千塊錢,各種票了物資啥的還不算。
分家時,李大鋼夫妻倆拿了一千兩百多塊錢出來,整數一千四個兄弟平分,一人二百五【也不知是不是老兩口在特意點某人】,多出來的兩百多算是老兩口自個留下的養老錢。
他們一下拿出來一千多,兄弟們也沒多想,或有覺得不對吧,但因種種原因總之那時沒鬧,分家還是挺平靜的,村裡人沒啥瓜吃。
可這後面又是買工作,又是三百塊的,李明富夫妻倆再沒脾氣也得急。
他們家的帳實在是太好算,誰吃了虧那叫一個一目瞭然。
想到這些,林月曦多瞄了小媳婦幾眼,這就是讓李大鋼夫妻倆幾個兒子不認他們也要花三百塊娶回來的城裡媳婦兒!
拿相當於是二哥賣命得來的錢買的工作,咋好意思在外面吹牛?
偏偏小媳婦萬芳芝看不懂林月曦嫌棄的意味,還以為她是在羨慕她男人有工作呢,說得是越發的來勁,似乎她男人不是個售貨員,已經當上了一號。
她還不懂這些女知青,不就仗著有幾分姿色看不起這個看不起那個,等男人有本事了又來後悔。
這裡面有個小瓜,李明富曾經單方面的相中了於夢夢,曾向於夢夢提出過想和她談物件,被於夢夢當場拒絕了。
為此,李明富的父母都很厭惡於夢夢,常在家裡說於夢夢壞話。
李明富則純就是普信男,當了售貨員後覺得自己腰板硬實了,於夢夢只是路上碰到看了他一眼,他就覺得於夢夢跟李賓結婚後悔了,現在想吃他這棵回頭草。
萬芳芝在家常聽李明富的自吹和李大鋼夫妻倆的詆譭,便在心裡認準了於夢夢因為李明富有了工作,現在想重新和李明富在一起。
也因此,她看女知青都不待見,都覺得心術不正,全是狐狸精。
“明富家的,你少說幾句,林知青身體不好,你別吵著她。”
似是腦後有眼能看出林月曦已經有些不耐,七大爺冷著聲頭也沒回的喝了句。
和人分享自己成功的人生被打斷,萬芳芝很不滿,可趕車的七大爺家裡有交待千萬不能得罪,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不過她也說差不多了。
朝著七大爺的背後撇了撇嘴,又得意的看了眼林月曦,萬芳芝摟緊了手裡的布包別開臉看後面。
都說知青是城裡人就高人一等,屁咧,還不是家裡弄不來工作才不得不跟農村人一樣的地裡刨食?!
要說她男人才有本事,農村人卻能在城裡找到工作。
?吧了死妒嫉快經已都怕恐青知林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