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如小河流水,嘩嘩往前淌。
這一整天,王思明陪著虎頭玩得盡興。
看了噴泉,下了館子,遊了南湖公園,逛了百貨大樓,還在偶遇的節日活動上跟小傢伙一起登臺表演了節目,收穫了一大票男女老少的叫好。
而所過之處,但凡有照相師傅在點兒“駐紮”,全都留下了他和虎頭歡笑的合影。
他真想把這開心的時光定格成永遠。
可該來的總會來。
太陽落山,紅霞滿天。
縱使再不捨,分別的時刻也到了。
幾人再次回到火車站。
顧正陽待會兒要帶著虎頭坐火車回康山縣,明天就要動身回京城了。
也就是說,今天是臨走前最後一次相聚。
虎頭窩在王思明懷裡,兩隻小手緊緊揪著他的衣領。
小傢伙今天起了個大早,又來回坐車奔波,在省城又瘋玩一天,早就又累又困了。
明明眼皮重得都快睜不開了,卻硬是撐著不肯閉眼,生怕自己睡著了,被爸爸悄悄抱走。
這會兒見到熟悉的火車站,他猛地一激靈,伸手死死摟住王思明的脖子大喊:
“不走不走,虎頭不走!虎頭要跟小叔叔一起住!”
稚嫩的童音滿是堅定,引得路過的乘客都忍不住笑起來。
顧正陽:“......”就知道這小子要來這一齣!
他臉色黑得如同鍋底,下意識抬起手,打算嚇唬嚇唬虎頭。
可胳膊剛一動,才猛然記起自己兩隻手掛滿了大包小包,裡面全是王思明在百貨大樓給虎頭添置的衣服、零食和玩具,壓根擺不出半點威嚴架勢。
當即瞪了王思明一眼,埋怨道:
“老四,你瞅瞅,能不能別總哄我兒子?這麼稀罕小孩,有本事自己生一個去,搶我兒子算什麼呀?”
王思明沒搭理顧正陽,抬手輕輕揉了揉小傢伙的腦袋,心裡輕嘆一聲。
他又何嘗不想天天陪著小傢伙呢?
可是現實不允許啊。
他只能柔聲安撫:“虎頭乖,以後有機會,小叔叔一定會去京城看你的......”
說著,他伸手從隨身挎包裡摸出一把親手做的玩具手槍。
槍身選用質地緊實的硬木,周身被他反覆打磨拋光,圓潤順滑,摸不到半點扎手的毛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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