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石之撿漏王》第713章 不如便宜那小子?(1)

作者:墨老黑·10個月前

第二天太陽又照常升起。

不過對林大恩父子來說,在他們心裡,卻感覺這一天極其的陰霾,之所以如此,當然是因為維恩今天必須正式談分拆了。

這確實是一件讓他們感覺無可奈何的事情,因為不管他們怎麼跟林琳說好話,林琳都執意不肯給他們一絲緩和的機會,執意要分拆。

那就分吧!

說起來,林大恩也絕對算得上是一個梟雄,在意識到事情已無可挽回的情況下,他也具備自斷一臂的勇氣,於是乾脆約了林琳兄妹和鄭西南乾脆一早就來談公司的具體分拆事宜。

既然避免不了被分拆,那他就懶得拖了,決定來個速戰速決。

站在他的角度來說,這當然是很有必要的,因為只有快速將維恩分拆掉之後,他跟林威龍才能重整旗鼓,重新把他們所擅長的原石銷售業務這一塊給做起來。

一大早,幾位股東代表就重聚到了林威龍辦公室裡,一起來協商維恩的分拆事宜。

這種事關股東們切身利益的事情其實並不好談,所牽扯到的方方面面實在是有點多,任何一項,都可能要反覆拉扯很久才能達成一致。

只不過思路是明確的。

既然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原石跟成品兩大塊,那就將公司一分為二,成品部分歸林琳一家,原石部分歸林大恩父子加林家老三,鄭西南則是直接退股,然後公司資產清算後,該補的補,該退的退。

那麼重點就是公司的資產清算。

資產自然是牽涉到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兩大塊。

有形資產這一塊倒是挺清晰的,因為之前維恩一直是林琳在管,而林琳在管理維恩時,又是出了名的負責任,不管是公司賬目和資產登記都一清二楚,現在要拆分,只需對資產按清單重新計價即可,不會是一筆糊塗賬。

無形資產這一塊就有點難扯了。

公司只有一家,但卻得一分為二,那誰來繼承原來的公司,原有公司的無形資產又如何計價?

其實在翡翠行業,因為黃金有價玉無價的緣故,經營翡翠玉石珠寶的商家是很難像其它型別的珠寶公司那樣形成品牌效應的,因此無形資產方面的價值其實並不大。

可就算再小,也還是有一些的。

比如說現有的公司名稱和經營權誰來繼承。

林大恩父子跟林琳兄妹先扯的就是這個問題。

“阿琳,既然你早已有了分拆的打算,那現有的公司就讓給二叔吧,你再出去另外註冊一家好了。”

林大恩先提起了要求。

林琳卻毫不客氣地說道:“二叔,那可不行,維恩是從我爸和你的名字中各取一字來註冊的,既然是分拆,那就乾脆把公司登出,我們各自去註冊各自的公司。”

這可是讓林大恩有些懊惱了,他原本想著,公司的無形資產原本是不怎麼值錢的,重新註冊公司影響也不大,只不過是麻煩一點而已,因此他以二叔的身份提這一小小的要求,林琳理應給他個面子才對,誰知林琳在一開始就擺出了一副寸步不讓的姿態。

這是要橋歸橋路歸路的節奏?

既然如此,那接下來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那行吧。”

他假裝大度地答應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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