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丞相荀瑾瑜聯合朝廷五貴向你上書諫言,希望你在《大周律》中增加幾條律法並推行—】
【“聖人有言,男承天統,女承地統,斷絕天統,陰陽不合,必生禍端,斷絕地統,同理。”】
【“然,此事於民間已然成風。”】
【“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
【“上違天理,下違人倫。”】
【“故,望殿下推行此三律以整此民間之風。”】
【“棄嬰,溺嬰者,罰沒家產,沒收耕田,並處五年監禁。”】
【“操縱、虐待、誘拐,並隨意買賣孩童者,處死刑。”】
【“其上兩條,有知情不報者,以從罪論。”】
看著突然出現在眼前的訊息,原先正在思考草原駐兵一事的吳信一下子就皺起了眉頭。
當然,不要誤會。
他並不是覺得荀瑾瑜他們想讓自己推行的律法不好。
而是覺得這懲罰力度會不會太輕了點。
畢竟在他眼裡,棄嬰和溺嬰跟故意殺人有什麼區別?
只叛區區五年有什麼威懾力?
不如也直接判個死刑。
整治,當用重典。
不過很快,吳信就收回了這個想法。
因為看到接下來的訊息,他就明白了荀瑾瑜他們考慮的確實比自己多。
【同時,丞相荀瑾瑜還建議你在各州建立義診,為那些剛生下來的幼兒進行診治,提前讓官府明白,准許那些百姓對確實無法存活的幼兒早做打算,以此來平息強制執行該律法的民怨。】
【“誠然,十月懷胎,雖屬不易。”】
【“但尋常百姓之家,幼兒本就難以存活,更別說病嬰了。”】
【“故,棄嬰、溺嬰本就是無奈之舉,但若是強制百姓養那些難以存活的病嬰,只怕會對朝廷心生不滿。”】
【“因此,推行此律雖為仁政,但民間怕是對此舉多為不解,還需多施手段,化仁政為良政…”】
【“當設義診,平民情,安民心。”】
看到這,吳信默然。
隨即嘆了一口氣。
其實說來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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