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是河北什麼地方的?”
“說是高碑店的,具體是哪裡我也不清楚。在旅館裡認識,一起喝過兩次酒,相互吹牛,不知道他真實的身份,肯定是個倒爺,那時候最風光的就是這些人,利用資訊差、價格雙軌制,什麼都敢倒騰。”
林恆知道那個年代,那是一個好的時代也是野蠻生長的時代,只要有膽子,只要臉皮厚就能賺到錢,野蠻時代,造就那個時代的一群野人,命案經常有,一個縣裡,刑偵隊員手裡經常掛著幾樁命案,掰不開了就讓派出所牽頭命案。
至於失蹤人口,那時候科技不發達,戶籍管理混亂,誰也不知道一年裡有多少人永遠回不了家。
默默注視著裴元,這傢伙還在耍花招,這事當時如果沒有立案,警方沒有采取措施,就是隱案,刑訴法規定最長的追訴時效是二十年,這案子過去三十年了,案件移送法院,可能會以這個理由不予追訴。
裴元說那人是河北高碑店的,不一定真,尋找死者要費好大功夫,時過境遷,這案子忙活下來等於什麼都沒有幹。
沒有命案,裴元在裡面待不了多久。
“當天晚上,你在哪裡喝的酒?”
“縣城北關一個小飯店裡。”
“現在還幹著嗎?”
“早就沒有了,聽說老闆死了好多年。”
‘你咋把他弄到你老家的?’
“三輪車,就是以前的三蹦子。現在沒有了。”
“三輪車主叫啥?”
“不認識,十塊錢拉到了我老家,當時說是他喝多了。”
“後來見過三輪車主嗎?”
“沒有,一次都沒遇見過。”
“三輪車主多大年齡?”
“那時候有五十來歲、”
草,活到現在八十多了,往哪裡找去。
“回到家裡呢?”
“把他放到我家門口,三輪車走了,那時候已經半夜,街上沒有人,我開啟院門,把那傢伙弄進去,找來麻袋套上去,扔到了水井裡。”
“投井之前沒有先弄死他?”
“當時害怕,胡亂的套上麻袋,扔了下去。井裡有水,他活不了。”根據法醫的鑑定,白骨顱骨凹陷,生前遭受過鈍器擊打,這傢伙說的是謊話。
“說其他事情吧!”
裴元抬頭看著林恆:“沒有了,什麼都沒有了,殺人的事我都認了,還有什麼要隱瞞?”
這傢伙果然狡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