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
她這是鐵了心要將水攪渾,將一切不利於她的指證,都推到雲昭的“非常手段”上。
雲昭手中捏死了林靜薇那些證物,因而此時並不急於反駁林靜薇的胡攪蠻纏,反而將視線轉向了蘇家眾人:
“諸位,方才呂嬤嬤神志尚存時所言,想必諸位都已聽清。
她指證林氏與邪師薛九針有書信往來,並言林氏自九歲起便開始修習邪術。”
她的目光最終落在了神情怔忡的蘇老夫人臉上,問出一個誰都沒想到的問題:
“敢問老夫人,當年您收養林氏為義女,接入蘇府撫養,具體是哪一年的事?”
這問題問得客氣,卻讓蘇老夫人心頭一跳,臉色更加難看。
但在公堂之上,眾目睽睽之下,雲昭這問題也並無半點不妥,她無法迴避,只能板著臉,啞聲答道:
“是......是大晉永和十七年秋。”她頓了頓,補充道,“那時,薇薇正好九歲。”
雲昭微微頷首,轉而向白羨安道:
“白大人,請您再看一看您案几左上角,那份關於永和十七年,江陵府清溪縣林家火災一案的卷宗摘要。”
白羨安其實早已熟讀案上所有資料,此刻聞言,還是依言拿起那份紙張已然有些發黃的摘要,再次瀏覽,目的是與雲昭所言逐一對應。
片刻後,他將那份摘要遞給身旁一位負責記錄的主簿,吩咐道:“念。
聲音大些,讓堂上所有人都聽清楚。”
那主簿躬身接過,清了清嗓子,朗聲誦讀起來:
“永和十七年,八月初三夜,江陵府清溪縣,富戶林翰之宅邸突發大火,火勢迅猛,難以撲救。
林翰之父母、妻吳氏(懷有七月身孕)、並僕役七人,共計十一人,皆葬身火海,屍骨焦毀難辨。
唯林翰之因在外地核查鋪面賬目,其女林靜薇(九歲)並其乳母呂氏,居於偏院,僥倖逃生。”
主簿唸到這裡,略微停頓,堂上已是一片低低的吸氣聲。
蘇家許多人還是第一次如此詳細地聽聞林家慘案!
雖然知道林靜薇幼年失怙,卻不知竟是如此慘烈的滅門之禍!
主簿繼續念道:“三日後,即八月初六,林翰之聞訊趕回,目睹慘狀,悲痛欲絕。
當夜,被家人發現懸樑自縊於已成廢墟的宅院書房殘梁之上。
經仵作勘驗,確係自縊身亡。
此案由清溪縣衙記錄在檔,並上報江陵府衙留存。
卷宗編號:永和十七年,江陵府刑字第一百四十七號。”
“全家都燒死了?十一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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