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晟是國民銀行的大股東,國民銀行又是外匯銀行的大股東,要把國民銀行手裡外匯銀行的股份,出售給自己的老對手,也是華爾街資本之一的孤星資本,那就相當於是從高晟身上割肉,他們能願意才怪呢。
不過,孤星資本還是透過某些操作,以低於市價三成的價格,最終完成了這次的收購,拿到了外匯銀行64.6%的股份,讓高晟吃了一個悶虧。
三年後,也就是零六年,機會來了,高晟終於逮到機會,狠狠的噁心了孤星資本一把,給自己報了三年前的仇。
報仇事小,高晟自己啥都沒得到,但卻是讓孤星資本幾十億美元的收益泡湯了,這就足夠解恨了。
高晟的這番操作,就是典型的損人不利己!
零六年,孤星資本覺得到了該收割的時候了,於是就計劃將手中外匯銀行的股份,全部出售給英國的滙豐銀行。
如果這筆交易達成,那麼孤星資本將會從中賺取至少38億美元的淨收益。
可這個時候,高晟跳出來了,然後他們就把當年孤星資本,收購南朝外匯銀行時,向南朝金管局局長,行賄20億韓元的事給捅了出來。
——這種操作,是所有資本都用過的手段,高晟給人家曝出來,這就有點不講武德了。
這一下就跟捅了馬蜂窩似的,不止如此,高晟還趁機鼓動大國家派的人,出面在南朝朝堂煽陰風點鬼火,要求徹查當年的交易。
這下孤星資本跟滙豐的交易算是胎死腹中了,可做為老對手,高晟心裡的那點彎彎繞,孤星資本也是一清二楚。
說白了,高晟不就是想趁機拿下南朝外匯銀行嘛。
你高晟想從老子手中,得到南朝外匯銀行?還特麼想賺老子的便宜?
呵呵,姥姥!
於是乎,本著我不痛快,你也別想痛快的原則,孤星資本直接把他們手中持有的、南朝外匯銀行的股份,對外匯銀行的股東,做了內部轉讓。
你不讓老子對外出售,那老子在內部轉讓,這總可以了吧?就算南朝也沒有理由阻攔!
而接手這64.6%南朝外匯銀行股份的,外匯銀行的股東,恰好就是“T”公司。
再加上原本手中所持有的,南朝外匯銀行的股份,這一下子,就讓“T”公司手中外匯銀行的股份,達到了絕對控股權的70%多。
高晟這算是,偷雞不成蝕了一大把米,……
得知這個結果後,差點沒把高晟給噁心死!
孤星資本之所以選擇把南朝外匯銀行的股份,轉讓給“T”公司,有三個原因。
一個是為了噁心高晟,再一個就是想及時脫身,避免被賄賂案拖在南朝。
第三個原因則是,“T”公司同屬漂亮國的資本,南朝不敢阻止這筆交易。
買下孤星資本手中南朝外匯銀行的股份,為此“T”公司花了近三十億美元。
當然,這遠比孤星資本要出售給滙豐銀行的,那五十多億美元的價格,要低了太多。
不過,在這筆交易中,孤星資本也從中賺了十多億美元。
三年的時間賺十幾億,相比起他們收購時候的價格,算是翻了一倍多,這樣的收益率,也算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