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主角光環未免也太強大了吧,自詡普通人的趙芳華會怕他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趙晴瀾沉思片刻,手指再次在趙芳華的掌心上游走。
“天、命、之、子。”趙芳華跟著輕輕唸了出來。而後贊同地道:“對對對,就是天命之子!”
趙晴瀾冷哼一聲,這世間只有他才配得上“天命之子”,一個小小的沈修瑾,他想要他的命宛如捏死一隻螞蟻。
“總之!”趙芳華總結陳詞,“他今日說他將來要登閣拜相,你可千萬別當成一個笑話,那還真有可能,反正你以後見到他就離遠一點,就當他是個瘟神好了,誰沾上他誰倒黴。”
趙芳華今日這番話說得有些雜亂,甚至在趙晴瀾看來有些毫無邏輯,還說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字眼,“原書”又是什麼,她又如何知道這麼多的事?
有點意思。
難道沈修瑾還有什麼他不知道的隱秘嗎?
“那個……”
趙芳華拽著趙晴瀾的衣袖輕輕晃動。溫聲細語道:“你這次可不可以不要不辭而別呀?”
趙晴瀾回過神,有些怔愣地看著趙芳華。
“就是……”趙芳華扳著手指數起來,“咱們總共才見了兩次,但是每次見面你都像蓋世英雄一樣救我於水深火熱之中。我知道或許在你們看來,我的言行可能過於大膽,但我一直都覺得,人生苦短,有喜歡的人應該勇敢去追求,所以……”
趙芳華雙手拽著趙晴瀾的衣袖,仰頭看著他:“你可以不走嗎?”
往生節的燈火闌珊,街上的人影漸漸稀疏,連攤販的吆喝聲也漸漸變得有氣無力,最終消散在微涼的夜風裡。
趙晴瀾怔愣地看著趙芳華,手指微微顫抖,心臟開始不受控制地躁動起來,她剛剛說了什麼?她說她喜歡我?
這世間有許多女子向他或隱晦或大膽地表示過想要承寵,或是在宮裡守著他的必經之路來一段驚鴻舞,或是在宮宴上寫一首藏頭詩,更有大膽的官員他微服出巡的時候給他的房間裡安置身著清涼的美女。
但還是第一次有人這麼直白而大膽地對著他說,喜歡他。
喜歡的不是他至高無上的身份,而是一個一無所有的小啞巴。
趙晴瀾看著趙芳華,她的一雙杏眼又大又圓,瞳孔又黑又亮,像浸在清水中的墨玉。
他垂下眼瞼,躁動的心開始平靜下來。
她對自己一無所知,她不知道自己就是那個讓她裝了很久孫子的別人,她更不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不過是個令人唾棄的野種。
她說的喜歡,到底有幾分真呢?
她根本就不瞭解自己,就把喜歡一詞掛在嘴上,是因為剛剛跟沈修瑾退婚,迫不及待想另尋新歡治癒心傷嗎?
還是真如她所說的那樣因為自己救了她兩次?
可若這般說來,她也曾兩次救了自己,自己難不成也喜歡她?
趙晴瀾心中某塊最隱秘的角落像是突然被戳中了一樣,他瞳孔驟然緊縮,喉結急促地滾動了兩下,連呼吸都變得紊亂起來。
趙芳華歪頭看著不言不語的趙晴瀾半晌,忽然輕蹙眉頭,像是有了一個了不得的發現:“你這裡……”
她一邊說著,一邊指尖已不經意地撫上他的喉結,白皙的食指沿著那凸起的弧度緩緩移動,溫熱的指腹每滑動一分,便能清晰地感受到那喉結在她手下的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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