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在音像店遇上鄭坤,察覺到異常端倪的事解釋了一遍。
“這麼說不是可以直接破案了?”高陽一臉興奮,被隨手丟棄的勺子滑入了餛飩湯裡,“報警了沒?哦對,你爸就是警察,告訴他就行。”
“這種事我會不說?問題是他根本就不信。”
“怎麼可能?如果你的話屬實,我覺得可以不經過調查審訊就直接逮捕那個叫鄭坤的傢伙了。”
“可問題在於,高中生都能想到的可能性,警察當然也想得到。”我嘆了口氣,“早在半個月前,他們就封閉過音像店,進行過一番徹底的搜查。沒有發現任何和案情相關的線索,沒從貨櫃上發現過血跡。”
“有可能是調查時疏忽了啊。藏在縫隙裡的血跡,本來就不容易找。”
“不可能的。你不知道刑警查案的嚴謹程度,尤其是命案調查時。”我解釋道,“而且據我爸解釋,死者頭部的傷口面積不小,顱骨有碎裂的痕跡。如果音像店真是第一案發現場,肯定會留下大量血跡,可事實上店裡的地面乾淨得很。”
“兇手又不傻,作案後肯定會把血跡擦乾淨啊。”
我很乾脆地搖搖頭,“沒有兇手可以徹底隱藏血液痕跡。警方有專門的檢測方法。有種特殊試劑,好像叫魯米諾吧。就算擦洗到肉眼完全看不出的程度,用試劑一噴,沾過血跡的地方也會發出熒光。”
“唔,這麼說來確實解釋不通……”他的臉垮了下去,宛如洩了氣的游泳圈。
餛飩多少有點涼了。我們埋頭默默吃了會,他忽然意識到了什麼似的揚起臉,“即使如此,你還是覺得那個叫鄭坤的人有嫌疑吧?不然沒必要專門提起這事。”
我嚥下只摻了一丁點肉的麵糰,深深點頭,“今天上課的內容我基本沒聽進去,腦子裡反覆回憶思考,越想越覺得可疑。在音像店裡,我確認過鄭坤的眼神,就算他不是兇手,肯定也多少知道真相。不然絕不可能慌亂成那種樣子。”
高陽打了個響指,彷彿在享受心跳加速的美妙感覺,“那傢伙說不定用上了什麼高智商的犯罪手段。簡直像是偵探小說的謎題,就等一位名偵探來破解。我想想……他可以水泥重砌一遍沾上血跡的地面。這麼一來,再怎麼高科技的試劑也檢測不出來。”
“不可能,這麼做肯定會把地面搞得高低不平,反而更加明顯了。”
“乾脆把整家店的地面都重砌一遍就是了。”
“泥瓦匠的工作可沒那麼輕鬆。一整家店,得準備多少黃沙和石灰之類的材料,又得花多長時間才能搞定啊。滿打滿算,留給兇手只有一晚上時間。況且濺到貨櫃上,牆上的血跡怎麼處理?”
我們就這樣那樣的可能性熱火朝天地討論了半個多小時,高陽提出各種異想天開的假設,都被我一一否決。
高陽越說越沒勁頭,最後索性向後一靠,抱怨起來,“你這人怎麼回事。指明嫌疑人的是你,千方百計為他開脫嫌疑的也是你。”
“因為你的各種假設都是天方夜譚,沒有實際操作的可能性。”
“那你倒提一個有可能性的假設看看啊!”
我哭笑不得,“但凡是能想出來一條,我早就去報案了。為何還要和你磨嘴皮子?說實話,你提出的假設我多半都設想過,你沒提的我也想出過很多。我把自己代入鄭坤的身份,反覆思考如何掩飾自己的犯罪事實,可無論如何都得不出合理方案。就算能解決血跡的問題,也沒辦法搬運屍體。”
“很難嗎?”
“搬一小段路或許不難。但你沒看新聞嗎?人是元旦當天失蹤的,而屍體是新年第二天在南方的吳都市被發現的,距離我們這足足四百八十多公里呢。”
“聽起來不像是步行或騎腳踏車能趕到的距離。”
“更別提還帶著屍體了。”
一位成年女性,就算再瘦弱,體重也在九十斤上下浮動。而我平時幫家裡搬袋三十斤的大米就累得要命。“搬運屍體這種事,明顯不可能依賴公共交通。不管是搬上長途巴士還是客運列車,都會很快露餡。那個叫鄭坤的傢伙,家裡會不會有小轎車?”
“以我對他家境的瞭解,絕不可能有。”
對於本世紀初的中國家庭,私家車是相當稀罕的東西。城鎮道路上偶爾才會駛過一輛。若是再搭配上一個稀奇的外國車標(由於桑塔納的緣故,大眾除外),就會引來歆慕的眼神和嘖嘖稱奇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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