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穿大宋:崇禎開局怒斬六賊》第11章 秦檜(1)

作者:東方笑笑生·10個月前

第11章

秦檜?

聽到此名,崇禎一個激靈,霍然轉身,望向那人。

秦檜三十五六歲的樣子,穿著一身青色的官袍,長得瘦高,眉眼端正,走起路來不急不躁,臉上看不出半點情緒。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哪個衙門裡剛正不阿的忠臣典範。

然而,崇禎心裡的小雷達已經“嗶嗶”作響了。

此人就是秦檜?

南宋歷史上那個用“莫須有”三個字幹掉了岳飛,被後人指著脊樑骨罵了幾百年的千古第一奸臣?

長得倒是人模狗樣的。

見他身著七品官袍,崇禎眉梢微挑,語氣淡漠:“何事?”

秦檜不卑不亢地一拱手,開口就是一套標準的主旋律發言:“臣願隨陛下死守東京,金賊狡詐,若今妥協,來日更甚,陛下拔劍示威,震懾群臣,實大快人心!臣雖官卑職微,然心志與陛下同,請陛下知臣心志,非為求安,願為國死戰!”

“啥?你主戰?”

崇禎當場就愣住了,腦子差點沒轉過來。

歷史上這廝好像是出了名的投降派,力主議和,對金稱臣,甚至以“莫須有”三字殺了岳飛,是漢人王朝千古第一大奸!

這麼一個骨頭軟到能打結的貨,現在跟自己說他要死戰到底?

這他孃的還是秦檜嗎?

別是同名同姓的吧?

“臣一向主戰!”

秦檜不慌不忙,面色肅然,語帶誠懇解釋道:“臣是政和五年進士,靖康元年初金虜初犯,朝野震懼,臣首上奏章,力諫不可示弱,臣言:若今退讓,則士氣盡喪,虜心益橫,今之避戰,實為自戕。”

“彼時金使入汴,索三鎮之地,臣覆上疏四策:一曰召百官共議軍機,不可獨斷;二曰修繕城防,以示堅志;三曰金使安置於城外,不許擅入宮市;四曰若真須割地,當限於燕山一帶,切不可及中山、太原。”

“然陛下未回,臣被任為職方員外郎,復調隸割地使張邦昌,任幹當公事。”

說至此處,秦檜略顯激動,聲音一緊:“臣自知此職所司,實為求和之具,心不忍屈,三上疏章,請辭此差,然時局逼迫,不得已隨使出行。”

“後來,肅王趙樞奉命出使,臣與程瑀為護送之人,行至燕京,金人扣肅王為質,言曰:待割地後方肯放還,臣雖無兵在身,但回朝後未嘗懈怠。”

“多虧御史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吳開薦引,陛下賜任臣為殿中侍御史,不久又升左司諫,臣言論不改,所秉一心,皆為拒虜救國!”

秦檜頓首,再叩三下,神情堅毅:“臣身無重權,然心向社稷,願助陛下清奸臣、整軍紀、正國論,誓不與賣國者共立於朝堂!”

崇禎眯著眼睛打量著他,心中暗道:官員的奏章,都是有檔案記錄的,這事兒做不了假。

這麼說來,秦檜講的都是真的。

沒想到,這奸臣年輕時居然是個熱血沸騰的主戰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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