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四合院:未婚夫的復仇》第28章 票販子賴三(1)

作者:步兵·10個月前

天氣炎熱,李俊帶著自己的隊員走在巡邏的路上。

從今天開始,也就是1959年7月6日,二隊也要承擔巡邏任務了。

因為謝志勇的照顧,現在巡邏順序調整了,二隊也負責白天巡邏,一隊調整到晚上了。

這個巡邏任務,沒有特殊情況的時候,是在轄區的主要幹道上走兩圈,上午一圈,下午一圈,主要是威懾小偷、扒手等犯罪行為,以及防止一些逃荒的人犯事。

一大圈距離5公里左右,有時候還要進小巷子裡看看,一趟七八公里肯定是有的,還是挺費腳力的,特別是在現在吃不飽飯的情況下。

這不,走了一大圈以後,到了地安門東大街,所有人都熱得受不了了,加上肚子餓,已經是腳步虛浮,寸步難行了。

站在樹下,李俊拿出一塊錢,交給季小海,說道:“你去副食品店買冰棒,一人買兩根,給大家解解渴,免得中暑了。”

季小海大喜,不過接著又猶豫起來:“隊長,我們一共八個人,一人兩根就要一毛錢,總共要八毛錢,太多了,我們一個人吃一根就好了。”

李俊手掌在他頭上一掃,說道:“讓你去就趕緊去,你想渴死我啊?”

聽李俊這麼說,季小海笑了一下,激動地小跑著走了。

所有人都咳得喉嚨冒煙,要是此時來一根冰涼的冰棒,那真是太爽了。

“謝謝隊長。”

“隊長太好了。”

……

李俊擺手道:“你們呢也別謝我,我也是怕你們中暑,給我惹麻煩,才請你們吃冰棒的,中午回去吃了飯好好睡個午覺,不然下午沒精神。”

“是,隊長。”

“知道了,隊長。”

還沒到嘴裡的冰棒,也讓隊員們很高興,這一招望梅止渴用的不錯。

冰棒確實便宜,五分錢一根,但是對於這些隊員來說也是個奢侈品,他們都是家裡困難的,不然也不會來治保委當這個臨時工。

話說這個治保委的臨時工還真的很累,費腳又費鞋,每個月工資十二塊五,說是包吃包住,其實吃的,也是要飯票的,不過確實便宜就是了。

他們每個人都要把大部分工資交給家裡,所以平時一分錢都不敢亂花。

當然這裡說的是普通隊員,不是幹部,也不是工作人員。

不過據季小海和李俊說,現在工作不好找,就算是治保大隊的臨時工,也不是誰都能來的,多多少少都是要有關係的,只不過關係肯定不是很硬,有些也是花了錢的。

關係硬的,有錢的,估計都去了工廠裡了,或者政府部門裡的臨時工,只有最沒有辦法的選擇,才會來治保委當臨時工,又累又危險。

但就算是這樣的臨時工,也是大多數人都沒有門路的。

就像季小海,也是街道辦某個人的侄子,林旭飛是區裡某個領導的親戚。

沒有這層關係,治保委就算缺人,別人也進不來。

季小海動作很快,還用兩個搪瓷缸把十幾支冰棒帶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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