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一早,六點整。
奇點中文網的伺服器在這個瞬間被一股龐大的流量撞了上去。
無數拇指同時戳向那個剛亮起來的開始閱讀按鈕。有人在鬧鐘響之前就醒了,有人壓根兒就沒睡,抱著手機蹲在漆黑的房間裡等著倒計時歸零。
《血字的研究》,第一章。
貝克街221B的客廳在文字間鋪展開來。壁爐裡的火、暗紅色的牆紙、堆滿檔案的圓桌、歪斜的索引簿。
福爾摩斯和華生初次見面。幾句話的功夫,一個活生生的偵探站在了所有人面前。
然後是兇案現場。勞瑞斯頓花園街三號那棟空置的房子,牆上的血字RACHE,戒指,腳印,車輪痕跡。福爾摩斯蹲在地上,拿著放大鏡一寸一寸地看,一根菸灰、一個鞋印、牆上的塗鴉,在他眼裡全是線索。
然後是推理。一步步、一環環,從他看到的東西里還原出兇手的樣貌、身高、職業、習慣。
他說,一個人的推理能力就像一條鏈子,鏈子不能太長,也不能有一環是斷的。
緊接著敘事一轉,視角切換到兇手。
美國西部的荒原,摩門教徒的追殺,一對父女的逃亡。時間線拉回二十年前,跨度極長的一段回憶。血腥的復仇,絕望的逃亡,歷經磨難的誓言,一步步鋪墊到最終的回到倫敦,找到仇人,用一枚毒藥戒指完成了二十年的等待。
最後的畫面定格在福爾摩斯對華生說的那句話上:“在這整個事件中,最值得注意的,不是兇手如何殺人,而是他為什麼要殺。“
首更三十章,一口氣看完。
六萬多字砸下來,水花壓得極低,效果拉得極滿。
最早讀完的那批讀者,幾乎是同時開始在各個平臺上瘋狂輸出。
六點十分,第一個帶福爾摩斯關鍵詞的討論帖就冒了出來,只有一句話:“我靠,福爾摩斯這個人也太神了吧?“
六點十五分,類似的帖子已經密密麻麻鋪了一屏。有人在感嘆兇手的回憶部分寫得像西部片,有人討論那個血字RACHE到底是什麼意思,有人在研究福爾摩斯那些推理的邏輯鏈有沒有漏洞。
六點二十分,福爾摩斯四個字開始出現在熱搜榜的底部。
六點二十五分,從底部直接往上竄,一口氣跳進了前十。
六點二十八分,跳到了第五。
六點半整,福爾摩斯,熱搜第一。
這個時間段大部分人還在睡覺,但網際網路不會。那些熬了一整夜的書迷們像一群飢餓的螞蟻,咬住這塊剛出爐的肉就往窩裡搬,一個人看完發三條,三個人看完發十條,十條評論就能帶起一個新的討論話題。
六點四十分,熱搜前三已經全被福爾摩斯相關話題佔領了。
熱度還在往上漲。
七點一到,快音上開始出現了第一波書評影片。
那些一夜沒睡、一口氣讀完的博主們紛紛上線。影片內容五花八門,有人語速飛快地覆盤整個案件的推理鏈條,有人逐段分析福爾摩斯的性格細節,有人專門挑了兇手的回憶部分展開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