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雷那封親筆信,幾乎與省委政法委暗訪組的初步密報,同時擺在了李毅飛的案頭。
暗訪組的報告冷靜而剋制,但字裡行間透出的資訊令人心驚:透過對銅山市近兩年“已破獲”涉黑惡案件的抽樣複查,發現至少三起存在“降格處理”、“以罰代刑”或關鍵證據鏈條人為斷裂的嫌疑,其中兩起與騰龍礦業周邊暴力壟斷土石方運輸、強迫交易直接相關;
更關鍵的是,在秘密走訪中,接觸到了兩名騰龍礦業“三號井”的離職礦工,對方在取得初步信任後,隱晦提及去年夏天井下一場“大冒頂”,“進去的兄弟沒全出來”,但礦上封鎖訊息,賠錢了事,家屬被警告不得外傳。
具體人數、細節,對方恐懼之下不敢深談,但指向明確。
而常雷的信,則以一個公安局長、一個深知銅山基層生態的局內人視角,印證並補充了這些資訊。
他明確指出了調查遇到的“非正常阻力”來自市級層面,點出了“市局領導暗示性打招呼”的細節,並以個人判斷直指核心——“可能涉及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瞞報甚至更嚴重問題,且背後保護力量可能來自市級層面。”
兩相印證,疑雲不再是疑雲,而是必須直面、徹查的嚴重問題。
李毅飛面色沉靜,但眼中寒芒閃動。
他按下通話鍵:“陳默,請徐昌明廳長、省紀委分管案件的王副書記,一個小時後到我辦公室。
另外,通知暗訪組,轉入第二階段,目標收縮,集中力量圍繞‘6.17’(報告中提及的可能事故時間)騰龍礦業三號井,不惜一切代價,拿到至少一份直接目擊者或受害者家屬的紮實證言,要能固定時間、地點、基本過程。
注意,安全第一,若有暴露風險,立即撤回。”
一小時後的小型會議。
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徐昌明看完材料,臉色鐵青:“簡直無法無天!掃黑資料注水,安全事故瞞報,這背後不是簡單的失職,是系統性的包庇縱容,是對黨紀國法的公然踐踏!
李書記,我建議,立即由省廳牽頭,組織專案組,直接進駐銅山,對騰龍礦業及相關保護傘展開全面偵查!”
省紀委王副書記則顯得更沉穩些,但語氣同樣嚴厲:“公安那邊查犯罪事實,我們紀委同步跟進責任追究。
從常雷同志反映的‘市級層面打招呼’和暗訪組發現的案件降格處理看,銅山市相關領導幹部,特別是分管政法、安全生產的市領導,以及直接相關的職能部門負責人,存在嚴重的失職瀆職甚至濫用職權嫌疑。
我建議,省紀委立即對銅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宏,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趙天華,市應急管理局局長等相關人員,進行立案審查調查的前期摸底和外圍核查。”
李毅飛聽著兩人的意見,手指輕輕敲著桌面。
他沒有立刻表態,而是看向徐昌明:“徐廳長,如果省廳現在直接派大規模專案組下去,銅山方面會有什麼反應?
我們有多大的把握,在對方可能已經有所警覺的情況下,迅速控制關鍵證據和人證,防止銷燬、轉移、串供甚至……滅口?”
徐昌明沉吟了一下:“如果對方警覺,肯定會層層設防,干擾偵查。
特別是騰龍礦業這種地方,經營多年,關係網密佈,短時間內撕開缺口難度很大。
而且,動靜太大,容易打草驚蛇,也可能引發地方反彈,甚至影響面上穩定。”
“王書記,”李毅飛轉向紀委副書記,“對劉宏、趙天華這些人進行立案審查前的核查,需要什麼條件?
目前我們掌握的材料,是否足夠啟動程式?”
王副書記謹慎地回答:“從現有舉報和暗訪線索看,指向性明確,特別是常雷作為同級公安局長,以個人名義反映市級領導干預司法公正,分量很重。
啟動初步核查程式,條件基本具備。
但若要採取強制措施或‘雙規’,還需要更直接的證據,比如證明他們具體實施了哪些包庇行為、收受了多少利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