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後宮開冥途》第407章 死了也要卡你陞官的名額(1)

作者:顧晨的晨·10個月前

偏殿暖閣內,燭火如豆,在風中搖曳不定,映得牆上人影支離破碎,彷彿隨時會散去。

沈青梧躺在軟榻上,面色灰敗如紙,呼吸微弱得幾乎察覺不到。

她已經三日未進一滴水、半粒米,全憑斷言盤坐於榻前,以佛門真氣渡入她殘破的經脈,勉強維繫那一絲不滅的魂火。

線清跪在榻邊,指尖輕搭在沈青梧腕上,命絲細若遊絲,幾近斷裂。

她閉目凝神,探入命格深處——只見主命線早已焦黑蜷曲,如同被烈火焚燒過的枯藤,唯獨額心那枚暗紅“判”字印記,仍在緩慢搏動,像一顆藏於顱骨內的異種心臟,執拗地跳著不屬於人間的節律。

“主人……”線清聲音發顫,“您該交代後事了。”

沈青梧聽見了,卻笑了。

那笑極輕,唇角微揚,眼角裂開一道血紋,可眸光卻亮得驚人,像是瀕死之人迴光返照的最後一瞬清醒。

“我沒有後事。”她嗓音沙啞,每一個字都像從碎裂的肺腑中擠出,“只有遺策。”

她說完,抬了抬手。動作輕微,卻耗盡力氣,整條手臂都在顫抖。

線清立刻取出一卷素白命絲織就的帛書——此物乃清明司秘傳,能承載魂契與律令,非活人之筆所能書寫。

唯有以心頭血為墨,以執念為引,方能在其上留下永不磨滅的印記。

沈青梧咬破指尖,鮮血滴落帛面,竟不暈染,反如活物般自行遊走成紋。

她開始寫。

一筆一劃,皆是血書:

《清明司重建章程·終版》

九條律令,字字帶血,句句如刀。

其一:清明司直隸昭冤臺,不受六部管轄,不奉皇命而行,唯聽冥律之召。

其二:凡涉皇室案件,須由三名以上判魂師聯署方可立案;任一主審官若存私心,魂燈立滅,當場暴斃。

其三:每任清明司主官任命前,必須赴昭冤臺接受亡魂質詢七日。

七日內若有冤魂指認其罪,或心魔動搖其志,則魂契自毀,終生不得再觸冥途。

殿內寂靜無聲,連斷言也停下了誦經的手勢,佛珠懸在半空。

是對權力最鋒利的反噬。

而最令人膽寒的是末條——

“若現任非常之判官隕落,則下一任人選,由‘玉璽殘魂’與‘昭冤碑心’共同感應而定。”

不是皇帝冊封,不是朝堂推舉,不是血脈傳承。

而是由承載先帝罪孽的玉璽之魂,與凝聚萬民冤屈的昭冤碑心,雙源共鳴,擇出下一個……審判者。

這已非人事,近乎天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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