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心皇後:庶女逆襲鳳鳴九天》第1053章 女子刑司初立,十判官破陳規(2)

作者:安妮娜美·10個月前

原告李家長子穿錦袍而來,語氣篤定:“此人素來兇悍,屢次抗租。前夜持刀潛入,行兇後逃走,被我們當場擒獲。”

判官中年歲最長者起身,姓陳,原是江南女吏。

她先問:“傷口在右頸,兇手應在其左側動手。當時死者獨坐燈下看書,門窗緊閉。你說他是從何處闖入?”

“翻窗。”

“窗戶高七尺,外無踏腳處。他如何翻?”

“……爬樹。”

“昨夜大雨,樹幹溼滑,穿布鞋能爬上去?”

對方語塞。

她又調出血衣:“這件衣服,說是從他床下搜出。可血跡集中在前襟,背後乾淨。若真行兇,搏鬥間怎會只濺前面?且血未浸透裡層,像是事後塗抹。”

堂下開始騷動。

第三條,她看向那名“目擊僕婦”:“你說看見他在屋內揮刀,可你站的位置,在走廊拐角,中間隔著屏風和門框,視線被遮,如何看清?”

婦人臉色微變:“我……我就是看見了。”

“死者喉管已斷,不可能發聲。可你的口供寫著,他倒地時還喊了三聲‘饒命’。一個死人,怎麼喊?”

婦人嘴唇發抖。

沈知微坐在側廳,指尖輕敲桌面。她悄悄啟用系統,對準原告家主。

三秒心聲響起:“她們竟看出視角問題……快讓證人改口!就說她站在正前方!”

她收回目光,不動聲色。

當即將那僕婦帶入偏室,單獨問話。未動刑,只講律條:“偽證者,依律反坐。你若現在招認,可減罪。”

不過半刻鐘,婦人崩潰。

“是他們逼我說的!給了五兩銀子,讓我指認那人……我根本沒看見!”

真相大白。

十判官當庭合議,重新宣判:佃戶無罪,當庭釋放;李家誣告,依律罰沒田產三分之一,充入官倉;主使人交刑部另案審理。

判決書由十人聯署,朱印齊落。

堂外百姓譁然。

有人當場跪下,磕頭哭喊:“青天啊!終於有人肯聽我們說話了!”

訊息傳開,不過三日,各地狀紙如雪片飛來。有告夫家奪產的寡婦,有被族長逐出祠堂的孤女,有多年申冤無門的老農。

沈知微命人抄錄首案卷宗,分送各州府刑房。附諭一道:“凡有冤者,可遞狀至女子刑司,七日內必復。”

京畿要道貼出榜文,詳述破案經過。字句平實,條理清晰,百姓圍讀,爭相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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