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歌睜開眼的時候,指尖還壓在鋼琴模組的C鍵上。那一下輕觸留下的震動感,像是從另一個時空傳來的迴音,順著指骨爬進胸口。她沒動,只是慢慢把左手從琴鍵上方收回來,塞進衛衣口袋,握住了終端。
螢幕是黑的。
但她知道剛才不是幻覺。
0.37秒的倒計時、耳釘發燙、陸深最後沒說出口的話——全都真實發生過。現在它們沉在她腦子裡,像一塊剛挖出來的礦石,還沒打磨,卻已經壓得她呼吸變重。
門外傳來腳步聲,規律而剋制,皮鞋踩在走廊地磚上的聲音越來越近。她猛地站起身,把終端貼緊掌心,順勢將耳釘撥了一下。金屬微涼,提醒她還在現實裡。
門開了。
法院工作人員探頭進來:“林小姐,庭審馬上開始,請跟我來。”
她點頭,沒說話,跟著走出靜室。走廊燈光慘白,照在牆上像一層霜。她的影子拖得很長,步伐卻穩。
法庭裡已經坐了不少人。媒體席擠滿了扛裝置的記者,旁聽區也有不少舉著手機直播的觀眾。大螢幕上掛著即時彈幕,刷得飛快。
“這女的真抄襲?之前那麼火的作品都是偷的?”
“程雪都出庭了,估計證據確鑿。”
“等會兒放監控影片,據說三年前就有記錄。”
林清歌坐在被告席,背脊挺直。右手不自覺地摸了摸右耳的音符耳釘,指尖感受到一絲細微的震顫——系統又在施壓了。
她閉了下眼,再睜開時,目光落在對面證人席上的程雪身上。
薄荷綠挑染的長髮紮成低馬尾,穿一身剪裁利落的米白色套裝,笑得體面。但她右手的指甲邊緣有些毛刺,像是剛撕扯過什麼。
主審法官敲了法槌,宣佈庭審開始。
程雪作為“原創權利人”出庭作證,指控林清歌剽竊其未發表作品《幻夢》。她的聲音溫柔卻不容置疑:“這首曲子是我兩年前完成的初稿,只在私人錄音棚留存過音訊片段。但三個月前,我發現林清歌釋出的版本,旋律結構、和聲走向、甚至轉調方式都完全一致。”
她說完,法庭技術員調出一段監控錄影。
畫面顯示:三年前某個深夜,林清歌獨自走進一間錄音棚,操作裝置的時間精確標註為凌晨兩點整。緊接著,播放了一段《幻夢》的de,系統自動比對顯示,創作時間早於程雪登記的節點。
全場譁然。
彈幕牆瞬間炸開。
“實錘了?”
“原來她一直靠偷別人靈感活著。”
“粉絲濾鏡碎一地。”
林清歌沒看螢幕,也沒辯解。她只是輕輕抬起手,對法官說:“請回放第三十七秒。”
所有人愣住。
法官皺眉:“有什麼問題?”
“請您暫停畫面。”她的聲音不高,但足夠清晰,“然後放大攝像頭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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