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第22章 無罪,絕無可能!(2)

作者:牛熊隨心·11個月前

作為法律的守護者,他必須為逝去的生命爭取一個最公正的裁決,即便是在“過失”的框架下,也要讓被告人承擔其應負的、最重的責任。

無罪?

那絕對是他無法接受的底線!

“審判長、審判員,”李明遠的聲音依舊沉穩,但細聽之下,少了幾分之前的絕對自信,多了幾分無法忽視的審慎。

“辯護人剛才的論述,確實從科學鑑定和社會背景角度,為我們理解本案提供了一些新的、值得重視的視角。”

他首先肯定了對方部分證據的客觀性。

“龍科院的報告、殘留時間鑑定以及民政部的調查報告,揭示了涉案冰紅茶瓶的特殊危險性、汙染源非近期形成,以及農村地區在農藥安全使用方面確實存在普遍性的認知誤區。公訴人對這些證據的客觀性予以部分認可。”

“但是,”李明遠話鋒陡然一轉,鏡片後的目光重新凝聚起鋒芒。

“這些客觀因素和普遍現象,是否就足以完全否定上訴人王遊卿在本案中的主觀罪過,得出‘無罪’的驚人結論?”

“公訴人認為,其論證鏈條,尚存關鍵缺失,不足以完全支撐其無罪主張!”

他開始精準反擊。

“第一,科學鑑定固然證明了瓶子在購買前已被深度汙染,但這並不能完全免除使用者在後續使用中的基本注意義務。”

“上訴人明知瓶內曾裝有劇毒農藥‘敵殺死’——這個名字本身就帶有強烈的警示意味!即便她認為已經清洗乾淨,但將其用於盛裝直接入口的湯水,並送給他人飲用,其行為本身就具有高度的、可預見的危險性。”

“對這種顯而易見的風險,難道就可以因為‘別人也可能這麼做’或者‘科學上證明洗不乾淨’而完全無視,從而免除一切責任嗎?”

“第二,也是本案辯護核心的關鍵所在,辯護人極力論證上訴人缺乏對農藥殘留危險性的認知能力,但這種‘缺乏’,是絕對的、無法彌補的嗎?”

李明遠的聲音陡然拔高,丟擲了兩個極具殺傷力的疑問。

“辯護人是否已經全面、細緻地確認過,上訴人王遊卿,在其長達數十年的農村生活中,是否曾參加過哪怕僅僅一次,由村委會、鄉鎮府或者農業技術推广部門組織的,關於農技知識普及或安全用藥方面的培訓、講座或宣傳活動?”

“哪怕只有一次,只要她曾接觸過相關風險提示,其辯護人所主張的‘完全無認知’的基礎,便會轟然崩塌!”

“另外,辯護人出示的監控錄影,僅僅顯示了交易過程簡單。但據公訴人瞭解,正規農資銷售點,在銷售劇毒農藥時,應向購買者出具《農藥購買使用告知書》或類似的風險提示憑證。”

“辯護人是否已經徹底核實過,那家‘興農’農資經營部,是否真的完全沒有履行過這項法定的告知義務?如此一來,辯護人所稱的‘上訴人完全無法預見相關風險’的論點,其根基也將受到嚴重動搖!”

這兩個尖銳的問題一經丟擲,法庭內的氣氛瞬間再度繃緊。

直播間的彈幕也迅速被新的疑問所佔據。

“對啊!有沒有參加過培訓?這個太關鍵了!”

“那個告知書!如果農資店真的給了,就算老太太不認字,也不能說她完全不知道危險吧?”

“檢察官牛逼!直接抓到辯護漏洞了!這下看張律師怎麼回應!”

李明遠凝視著張偉,眼神中帶著探究和施加的壓力。

他略作停頓,語氣比之前稍緩了幾分,但立場依然清晰而堅定。

“審判長,公訴人認為,考慮到本案確實存在的特殊性,以及辯護人提交的關於汙染物殘留特性和特定人群普遍社會生活習慣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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