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第33章 牛肉哥再現神問題!(2)

作者:牛熊隨心·11個月前

【萌新報道】:臥槽?!臥槽臥槽?!這特麼是什麼鬼問題?!

【吃瓜第一線】:幾十條人命?!無限續命?!這……這是碳基生物能想出來的問題?

【鍵盤俠本俠】:嘶……雖然聽著離譜,但好像……有點道理?法律真能這麼玩?

【顏控即正義】:救命!媽媽我害怕!我現在報警還來得及嗎?!這直播間太刑了!

【真相只有一個】:別截圖!別外傳!我只是個路過的路人甲,該直播間所有言論與本人無關!瑟瑟發抖.jpg

【我不是槓精】:這就是法外狂徒的直播間嗎?愛了愛了!

看著螢幕上涇渭分明的兩派彈幕,張偉的眉頭幾不可察地皺了一下。

又是這個“我不吃牛肉”!

這傢伙陰魂不散啊!

上次那個“法海鎮壓白娘子”和“懷孕免死”就夠奇葩了,這次直接搞出個“死刑犯無限續命流”?

他到底是真的好奇,還是純粹來搗亂的?

張偉手指無意識地在桌面上輕輕敲擊著,眼神隱晦地掃過那幾條彈幕。

有病吧?

怎麼老問這些不著四六,甚至可以說是在危險邊緣瘋狂試探的問題?

是單純的腦回路清奇的水友,還是……同行派來砸場子的?

張偉心中閃過一絲疑慮。

這個問題,看似荒誕不經,實則暗藏殺機!

以他兩世為人的法律經驗,前世更是站在行業頂端的頂級大律,哪怕是現在這個時間點,他也已經是執業五六年的資深律師了。

他一眼就看穿了這個問題背後的陷阱。

從純粹的法條邏輯和司法實踐來看,“我不吃牛肉”提出的這個假設,並非完全沒有可能。

刑法規定,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而對於判處死刑的罪犯,在執行前如果檢舉、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導致死刑暫緩執行,甚至改判。

理論上,如果一個人真的身負“幾十條”未被發現的人命案,並且能精準地在每次死刑執行前,“恰到好處”地交代出一條足以構成“重大立功”的新線索……

那麼,一次又一次地暫緩執行、重新審理、改判……似乎真的能形成一個“續命迴圈”。

但是!

這絕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陷阱問題!

他張偉,作為一個正在冉冉升起的普法主播,如果當著數千甚至未來數萬觀眾的面,公開承認這種極端情況下的“法律漏洞”,甚至去詳細拆解如何“卡BUG續命”……

那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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