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第138章 這不是程序瑕疵!(2)

作者:牛熊隨心·11個月前

李明遠目光如電,直刺周明。

“時間、行為、金錢,三環緊扣!請問辯護人,這還是你口中輕飄飄的‘最佳化’說辭嗎?!”

周明的臉色瞬間變得無比難看。

但他依舊在做最後的掙扎,開始了最擅長的偷換概念。

“公訴人注意你的言辭!‘破格錄用’,完全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關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原則!林雅醫師或許在筆試上存在一些程式性的瑕疵,但醫院作為用人單位,完全擁有招聘的自主權!”

嘶~~

李明遠倒吸了一口涼氣。

不是,你有病吧!

剛剛張偉發言的時候你可不是這樣的!

我這不是和他一模一樣的路子嗎?

你這麼搞?!!!

就在周明試圖將刑事犯罪,再次拖入勞動糾紛的泥潭時。

那個讓他的心神始終緊繃著的聲音,又一次響起了。

是張偉。

張偉緩緩站起身,目光平靜地看著周明,彷彿在看一個跳樑小醜。

“審判長,辯護人一直在強調‘程式瑕疵’和‘用人自主權’。”

“但本案的核心,根本不是程式問題,而是被告人王德福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條所定義的——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此言一齣,全場皆驚!

周明瞳孔驟縮!

張偉沒有理會他的震驚,而是在所有人的注視下,當庭構建起一條無懈可擊的法律邏輯鏈!

“第一,請看證據P100頁,王德福與博愛醫院簽訂的《聘用合同》,其中明確規定,王德福作為院長,對醫院負有忠實、勤勉的受託人義務!”

“第二,請看證據P103頁,博愛醫院的《醫院管理章程》第十五條,明文規定,核心醫師崗位招聘,必須經過公開、公平的考試與專家組面試流程!王德福‘破格錄用’筆試末位的林雅,公然違背了他作為受託人的核心義務!”

“第三,請看證據P105頁,那份因林雅重大醫療事故而產生的鉅額賠償書!王德福收受財物,違背義務,最終給醫院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失!”

張偉的聲音在法庭中迴盪,每一個字都像一記重錘,狠狠地砸在王德福和周明的心上!

他頓了頓,給出了最後一擊。

“審判長!王德福作為醫院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並因此收受財物,嚴重損害了單位利益!”

“其行為的構成要件,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的指導案例3號》中的裁判規則,完全符合!”

“這不是程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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