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這不就認罰嗎?還能怎麼維權?”
“跟交警對著幹?沒好果子吃吧?”
“不對不對,以張學長的風格,答案肯定不是認罰這麼簡單!”
“我猜,肯定是要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
幾位老教授也微微皺起了眉頭。
余文清低聲對旁邊的同事說:“這個問題不簡單啊。普通人的思路,就是自認倒黴,交錢了事。但他問的是‘怎麼維權’,這就意味著,他要的不是一個妥協的結果,而是一個反擊的方案。”
全場的焦點,此刻都彙集到了張志遠的身上。
張志遠的大腦在飛速運轉。
他的內心在進行著激烈的風暴。
學長問的,絕不是一個簡單的法律程式問題。
正常來講,民不與官鬥,這是刻在很多人骨子裡的想法,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認罰。
但是,這符合張學長的風格嗎?
他猛然回想起今天開場時,張偉那番充滿煽動性的普法。
不!絕不!
以張學長的風格,他要的答案,一定是絕地反擊!是釜底抽薪!是用法律作為武器,將對手徹底打痛!
那麼,應該怎麼合法地還擊呢?
他的思路瞬間清晰了起來,一條完整的、環環相扣的邏輯鏈條,在他的腦海中逐漸形成。
他想到了!
維權的核心,不是情緒對抗,而是證據!是程式!是找到真正的責任鏈條!
單純地進行行政訴訟,將矛頭集中在交警身上,敗訴的可能性極大!
得迂迴前進!
張志遠深吸一口氣,抬起頭,目光灼灼地看向張偉,開始了他的回答。
“學長,我認為,面對這個問題,我們的核心思路不應該是‘對抗’,而應該是‘引導’和‘轉移’。”
一句話,就讓在場的幾位老教授眼前一亮。
不談對抗,談引導和轉移?有意思!
張志遠沒有停頓,繼續說道:“我的維權方案,分為四步,一個完整的閉環。”
“第一步,保全證據,固定事實。當交警以‘非標車’為由沒收時,我們不要在現場做任何無謂的爭執或反抗。我們要做的是一件事:冷靜且堅決地,向執勤交警索要《行政強制措施憑證》。這張憑證,是啟動我們整個維權鏈條的鑰匙!”
“第二步,主動訴訟,獲取官方認定。我們拿著這張憑證,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被告就是做出沒收決定的交警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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