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地防守,被動地去“自證清白”,早晚會因為一個微小的疏漏而被對方抓住把柄,攻破防線!
張偉的做法,堪稱神來之筆!
他不辯經!
他不跟你討論你的“片面教唆”理論對不對,也不去論證我當事人的行為算不算。
他直接掀了你的棋盤!
他引入了那三個真正動手的縱火犯,用最簡單、最無可辯駁的事實,構建了一個全新的、對他絕對有利的對比參照系!
在三個拎著汽油桶的縱火犯面前,你那個扔二踢腳的,算個屁的主犯?
話糙理不糙!
此刻,王自健臉上的那抹理論勝利後的潮紅,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褪去。
滑不溜手!
這個張偉,簡直像一條泥鰍!
王自健的神情越發的嚴肅。
他知道,自己碰上硬骨頭了。
這個年輕人,根本不能用尋常律師的思維去預判!
要是這麼容易就被“片面教唆”這種理論壓垮,他張偉也走不到今天!
他內心隱隱有些興奮,他已經很久沒有和這種頂尖律師過招了!
而張偉,根本沒有給他任何喘息和重整旗鼓的機會,攻勢如退潮後的怒濤,一浪接著一浪,狂暴地拍打過來!
“王檢,我們再來談談你們檢方的核心證據——監控影片的時間點!”
“你說,我當事人揮拳吶喊之後,毆打立刻發生,這種時間上的無縫銜接,是因果關係的鐵證!”
張偉的聲音裡,帶著一絲毫不掩飾的嘲弄。
“恕我直言,這在邏輯學上,犯了一個最基礎的錯誤,叫做‘後此謬誤’。”
“僅僅因為一件事發生在另一件事之後,就斷定前者是後者的原因!”
他的聲音陡然拔高,響徹整個法庭,帶著一種振聾發聵的力量!
“公雞打鳴,然後太陽昇起。”
“請問王檢,是公雞把太陽叫出來的嗎?”
“我當事人揮了拳,然後那三個人動了手。”
“請問王檢,這和公雞叫日,有本質區別嗎?”
“你只看到了時間的先後,卻刻意忽略了那三個打人者在動手前,早已和被害人發生了激烈的口角,早已情緒激動,早已處於暴力的一觸即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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