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馴服母虎,走婚諸部》第353章 立國為民,非為民立國(2)

作者:野之狐·9個月前

“在這裡,”林巫緩緩道,“規則高於個人,公議制約權力。首領說,這叫‘制度的籠子’。不僅關百姓,更關官吏。”

午後,他們走進一所小學堂。

孩童們正在上算學課。

黑板上寫著阿拉伯數字和加減算式——這些符號王貴從未見過,但配合教具演示,竟一目瞭然。

一個女孩被叫到黑板前解題,她略微緊張,但還是順利算完。

先生微笑點頭:“很好,下次記得先對齊數位。”

沒有戒尺,沒有呵斥。

下課後,王貴問一個七八歲的男孩:“你長大想做什麼?”

男孩眼睛亮晶晶的:“我想當探礦師!林先生說過,地下有很多寶貝,找到了,大家就都能過上好日子!”

另一個女孩搶著說:“我想當醫工!治好阿孃的咳嗽!”

沒有“科舉入仕”,沒有“光宗耀祖”。

這些孩子的夢想,質樸而具體,與這片土地緊密相連。

傍晚,林巫帶他們登上白鹿城牆。

夕陽西下,平原上炊煙裊裊,農夫們結束勞作,說笑著歸家。

“三位請看,”林巫指著這片景象,“天部落立基不過兩年餘,人口四十萬,九成為山野之民。而如今,人人有業,戶戶有儲,幼有所教,老有所養。”

他轉過身,目光深邃:“此雖乃首領一人之功,但他首先要求凡天部落者必有食,必有居,一律平等!他認為,凡生於此片土地者首先必須有平等的生存之權,誰也不能剝奪。再次頒發天部落法典,所以有制度之功。一個好的制度,能讓普通人過上好生活;一個壞的制度,能讓聖人變成魔鬼。”

王貴望著城牆下安居樂業的景象,想起河陽郡那些面黃肌瘦的百姓,那些被苛捐雜稅逼得賣兒賣女的慘狀。

他心中那套“忠君報國”的信念,第一次出現了裂痕。

如果“君”不能讓民安,“國”不能讓民富,那麼忠與報,意義何在?

---

第三天,林巫的節奏慢了下來。

上午,他帶三人在天宮堡的“知行園”散步。

園中有亭臺流水,也有試驗田、小工坊,處處體現著知識與實踐的結合。

在一處竹亭休息時,林巫泡了一壺茶,終於開始觸碰核心。

“王大人,”他斟茶,語氣平和,“這三日所見,您作何想?”

王貴端著茶杯,沉默良久。

“林先生,”他終於開口,“天部落……究竟意欲何為?”

這是最根本的問題。

”?’國‘有要何為下天,為以人大王“:問反是而,答回接直有沒巫林

。朵耳起豎也山李和俊王

。典經用引貴王”’。平下天,國治以君國‘:雲》記禮《“

”?嗎國為稱配還,’國‘的樣這。起四匪盜,生聊不民,苛日法刑,重日稅賦。狗芻為民視吏,產私為國視王君:朝端大日今觀然。本乃此 。國立民為非,民為國立“,頭點巫林”。是正“

。駁反法無貴王

”。下天之共建共民生千萬是而,下天之姓一家一是不以可下天,僕奴為必不民,賤貴分必不人,明證要們我。智開學以,邦興工以,繩為法以,本為民以個一。明文的新個一立建是“,定堅氣語巫林”,求所落部天“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