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馴服母虎,走婚諸部》第294章 證據確鑿,判決隨之降臨(2)

作者:野之狐·9個月前

他試圖挺直脊樑,維持最後的尊嚴,但在那無數道目光的注視下,尤其是在林天平靜卻彷彿能洞穿靈魂的注視下,那份傲慢迅速瓦解。

審判開始。

第一條罪狀:“侵略鄰邦,欲行滅族之舉!”

來自華胥部落的倖存老者顫巍巍上臺,聲淚俱下地控訴狼胥鐵騎如何焚燬家園,屠戮親人。

血淋淋的細節,讓圍觀狼胥民眾中也響起了一片低低的唏噓。

第二條罪狀:“奴役部眾,視子民如牛馬!”

幾名原狼胥部落的奴隸和貧苦牧民被請上臺,他們撩起破爛的衣衫,露出背上交錯疊壓的鞭痕,訴說著貴族長老們如何橫徵暴斂,視人命如草芥。

這些控訴,悄然撥動了許多底層狼胥人的心絃,勾起了他們被長久壓抑的苦痛記憶。

第三條罪狀:“抗拒天威,徒耗族人性命!”

天部落將領出示了在牙城、狼王城繳獲的,印有兀朮和長老們印記的、命令死守到底的獸皮令。

同時,幾名投降較早的狼胥軍官作證,他們曾建議投降以減少傷亡,卻遭到嚴斥。

人證物證,環環相扣。

審判過程莊嚴肅穆,沒有咆哮辱罵,只有冰冷的事實與律法的條文。

整個過程,反覆強調的是 “爾等所犯,觸犯的是天部落之法典,是踐踏了生而為人的底線!” 而非簡單的“成王敗寇”。

證據確鑿,判決隨之降臨。

林天起身,親自宣讀,聲音不高,卻字字千鈞,清晰地傳入每一個人耳中。

“首惡兀朮,及長老戈爾、赫連骨、拔都,四罪並罰,罪無可赦!依法典,判處絞刑,即刻執行!”

絞刑,相較於血腥的斬首,少了幾分虐殺的意味,卻更顯冷酷與程式化,旨在剝奪生命與尊嚴,而非發洩仇恨。

四名罪魁被拖至廣場中央豎起的絞架,在萬眾矚目之下結束了罪惡的一生。

整個過程,廣場鴉雀無聲,只有繩索摩擦木頭的吱呀聲,如同重錘敲在每一個觀望者的心頭。

法典的威嚴,無需喧譁,已然確立。

判決並未結束。林天繼續宣讀:

“其餘核心長老、將領共三十七人,或為主謀,或為幫兇,罪責深重,發往黑曜石礦場!”

“另有貴族、將領四十二人,雖居高位,然罪責稍輕,或於後期抵抗不力,心存猶豫。判處二十年勞役!勞役期間,若勤勉悔過,其直系子孫,可不受牽連,準其入蒙學,習我天部落文字技藝!”

這最後一段話,如同在絕望的深潭中投下了一顆石子。

那四十二人猛地抬起頭,眼中爆發出難以置信的光芒。

後代不受牽連?

還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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